例如:“绝密★15年”“秘密★2022年5月1日”“机密★公开前”
三是关于长期的问题。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考虑到有些国家秘密事项具有较强的稳定性,长期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即使确定为最长保密期限,也难以满足保密需求。因此,有的保密事项范围规定了某类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为“长期”。对该类事项,机关、单位定密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不得擅自做出改变其保密期限的决定。绝密级国家秘密是的国家秘密标准答案: B: 最重要
例如:“绝密★长期”
四是关于保密期限的计算方法。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计算;不能标明制发日的,确定该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保密期限自通知之日起计算。标明的制发日,是指机关、单位在正式制发的国家秘密载体上标明的日期,如在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上盖章落款的日期。
知悉范围
知悉范围,是指可以合法知悉国家秘密内容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的范围。确定知悉范围应当把握两个基本原则。
一是工作需要原则。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不应把知悉国家秘密作为一种政治待遇,或者把行政级别作为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依据。
二是最小化原则。定密机关、单位应当把知悉范围尽可能限定到具体人员,无法限定到具体人员的,应当限定到具体的机关、单位。关于国家秘密知悉范围之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机关、单位负责人的批准权限,仅限于对本机关、本单位人员,而且要以工作需要为前提。对于原定密机关、单位明确要求不得扩大知悉范围的,知悉范围需要扩大时,应当征得原定密机关、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