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我们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拉近人民群众与“根本大法”之间的距离,有助于更好地维护和实现人民权利,同时使宪法实施获得更为广泛的社会关注与支持。宪法也是政治生活的教科书。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尤其应当带头学好宪法、遵守宪法,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当宪法真正成为规范国家政治生活的准绳,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信仰,我们就能不断夯实法治中国地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
回顾百年来的历史,无数仁人志士曾经为寻找一部适合自己民族的宪法而上下求索,也曾为以法治保持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进步而不懈奋斗。如今,走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新修正的宪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我们更好维护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权威地位,更好发挥宪法治国安邦总章程的作用,就一定能不断厚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工会法》第四条对工会的活动准则作出明确规定:“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党的领导,坚持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重要社会团体。因此,工会依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会章程是依据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据工人阶级群众组织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愿望、要求制定的。“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就是工会在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依照工会章程,根据广大职工的愿望和要求,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这样,工会才能较好地体现工人阶级群众组织的特点,广泛吸引和团结广大职工群众。工会要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另一方面,党委、政府不应干涉工会的曰常工作,不要随意抽调工会干部从事他们本职以外的工作,不应把工会组织的机构撤销、合并或归属于其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