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萧县导游从业人员现状
(一)萧县导游从业人员分类
从2015年度萧县人民政府报告中得出在2014年度城乡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超过万元,这说明了本地区居民具有一定可支配资金以实现出游的愿望。同时在访谈的过程中发现,尽管11月份后,旅游业将逐步进入淡季,但是就被采访的三家旅行社而言,平均在周六周日时每天仍有多达七到八辆大巴车发团。可见本地区居民不仅具有出游的可支配资金,也有较为强烈的出游意愿。但是,萧县目前仅有皇藏峪一个具有4A级别的景区,以及一些发展不充分而无法评级的景点,相应的配套设施更是无从谈起。所以,这正是由于本地区的旅游发展现状不足以吸引外来游客前来旅游,而萧县居民又大量的外出旅游,造成了萧县导游职业类型中仅有全陪导游而无地陪导游的现象。因此,目前萧县导游仅有两种类型,一是全陪全职导游,二是全陪兼职导游。文献综述
(二)萧县导游从业人员现状
无论是全陪全职导游,还是全陪兼职导游,整体而言,萧县导游从业人员的现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在对20位导游进行访谈中发现,两位是大专以上学历,其余都是初高中文化水平;二是多数导游并没有导游证,甚至部分全职导游从事多年导游行业也没有导游证,20位导游当中仅有4位导游持有导游证,而且其中2位导游从事导游行业十多年却仍是初级导游;三是多为女性,20位导游当中有13位女性,而且她们的年龄大多分布在20岁左右;四是很少有导游持续做本工作超过三年,人才流失率非常高。一方面在20位访谈对象中去除5位旅行社的经理,有8位导游从事导游工作不足三年,甚至其中还有2位仅做了一年导游工作,另一方面,目前还从事旅游业的有11人,而在这11人当中有5人是各家旅行社的老板或者股东,还有3人是兼职导游,除去兼职和旅行社老板,只有3人仍在全职从事导游工作。
(三)萧县导游人才流失率高的原因
在访谈中询问访谈对象为何不愿从事导游工作时,笔者总结出以下三点原因:第一点是导游工作危险系数高;第二点由于导游从业者中多数是女性,而女导游结婚生子需要照顾家庭,难以继续从事奔波性强的导游工作;第三点由于导游薪酬太低,在9位不再从事导游工作的访谈对象中,有6人直接提出转行的原因是因为工资太低,甚至有些在职导游也表示工资太低,与其辛苦程度难成正比。因此,导游薪酬问题是旅游业人才流失的最重要最根本的原因,所以设计新的导游薪酬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三 萧县导游薪酬的变化及其结构分析
(一)萧县导游薪酬的变化
根据访谈对象从事导游工作年份不同,笔者规整了从2004年—2015年萧县导游薪酬的水平变化情况。由于无论是2013年《旅游法》出台前还是其出台后,导游薪酬主要是底薪、导游服务费和福利这三方面的变化。所以,以下只从这三个方面讨论导游薪酬的变化。
1. 基本工资的水平上升
从2004年—2015年,同是在一家旅行社工作的导游,底薪从300元逐渐涨 到600元。不少国内学者认为《旅游法》的颁布实施引起了导游底薪的上涨。从访谈结果来看,同是一家旅行社的全职导游,甲导游在2011年的底薪是300元而乙导游在2013年的底薪涨到了600元。还有一位导游表示在《旅游法》之前基本工资是800元,但在《旅游法》出台后底薪涨到1500元。尽管他们的基本工资都有所上涨,但是在访谈过程中基本上没有导游了解或者知道《旅游法》的内容及其出台实施时间,甚至旅行社的管理者也了解地微乎其微,而且春秋旅行社的股东表示《旅游法》出台后,业界的操作模式和《旅游法》出台之前是一样的。所以笔者认为基本工资的上涨大部分是因为旅行社自身发展的自然结果,并不是完全由于法律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