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政策是失独群体产生的最深层原因。中国人口的增长速度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便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他们在公开信中对全体员和共青团员提出号召,要求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在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中明确规定:计划生育政策在国家倡导下已开始推行,要求人口的增长应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01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已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并以法律形式加以明确,同时为了保证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力还具体制定了奖罚措施。三十多年过去了,独生子女政策以及普及,我国的人口增长模式也被贴上了 “低生育率、低惯性增长和老龄化加速”的标签。“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作为父母唯一的精神支柱,独生子女家庭中的孩子一旦因意外离世,他们的父母就会成为失独者,这是目前独生子女家庭中普遍存在的风险。源]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二)失独家庭的生存现状
失独家庭的生存现状十分堪忧。据有关调查显示,失独家庭主要存在于城市中,这些家庭的父母大多为退休职工,依靠养老金作为生活的主要来源,家庭人均收入在900元左右。以淮安2014年人均可支配月收入1650元为参照,刚刚达到平均水平的百分之五十四,收入只能解决基本的温饱问题。由于失去唯一的孩子,多年来维系婚姻关系的纽带极易断裂,这样的困难群体中离异状况十分常见。综上,失独家庭的父母具有年龄较大、孤寡较多、文化层次较低、可支配收入较少的共同特点。在我国,失去独生子女意着赡养功能的不完整。有关理论表明,中国的家庭主要依靠血缘关系存续,家庭成员又是推进社会经济发展,负担繁衍责任的主力军。家庭成员的缺失,必然对家庭功能的实现造成影响。具体到独生子女的死亡,会给家庭其他成员的赡养、医疗和丧葬带来困境。养儿防老的观念植根在一代又一代的国人心里文献综述,为了自己年老后有所依托,中国的父母倾其所有,对子女的出生、求学、工作、结婚甚至生孩子都严格把关。这个长达几十年的过程中,独生子女的死亡随时会使这些父母的期望落空。一旦这样的情况发生,一系列的问题随之产生。没有人在失独老人住院、手术时进行陪护;没有人在失独老人突发疾病时及时进行救助;失独老人甚至会因为没有子女签署养老院入住通知书而被拒绝入住。随着他们年龄的增大,精力和体力开始下降。对于新事物接受能力的局限,导致其很难享受到科技为生活带去的便利。这些家庭都行走在破碎的边缘。失去唯一子女的事实会在很长一段时间折磨失独父母的精神,这样的心情往往无法得到宣泄。相比于其他人失独父母更容易陷入精神抑郁、自我封闭,出现自杀倾向。 心理上的创伤很难靠外力进行救济,笔者认为经济上的负担才是压垮失独家庭的最后一根稻草。若非自然死亡,独生子女在生前可能需要花费高额的医疗费用。在生命无法挽救的情况下,其父母还要继续偿还债务,因此陷入了经济上的困境。失独家庭扶助机制的缺失,使得已到退休年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失独父母,基本生活支出得不到保障。经济状况较好的失独者也因子女的离世而失去其财产的继承者,家庭的经济功能必然受到损害。由此可见,失独家庭的困难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