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相对落后的立法体系
伴随着我国改革步伐的不断加快、反腐倡廉活动的不断推进,网络反腐在这些进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网络反腐不仅依赖于国家的重视,更得益于网民积极踊跃的加入。网络反腐的不断发展,现行法律法规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已经逐渐暴露出来。例如,由于网络自身的隐蔽性、及时性等特点,总会出现一些虚假信息,从而对社会产生不利的影响。网络的实名制有利于网络信息真实性的提高,从而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然而,我国现行关于网络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领域中的实名制及其保护机制都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缺乏强有力的执行能力
网络反腐最优越的特点就是它的高效性,然而又由于网络自身的隐蔽性所带来的信息虚假的状况常有发生,信息真实性的核实工作就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同时,由于我国网络反腐起步较晚,各个地区的情况也大致相同,因此,各地方的执行状况也无太大的差异。偏远地区与较发达地区的网络反腐的执行力度相差甚远。尽管说网络已经在全球范围内普及,但是由于各个地方的风俗习惯、人文差异等原因的影响,导致人们获取信息存在很大的差异,进而导致网络反腐的执行力度参差不齐。
三、完善我国网络反腐的对策
王岐山在中国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提出:“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处置和引导工作”、“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注重运用科技手段防治腐败。”尽管新兴的反腐败方式已经受到了社会大众的高度关注,但是,使网络反腐走出当前的困境是急需解决的问题,其完善措施主要有:
(一)提高社会认可度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首先,和政府应该重视网络反腐这一反腐败渠道。与此同时,和政府应该加以积极的引导。一个国家存亡、一个社会存亡、甚至一个民族存亡都与腐败密切相关。因此,和政府应该更加重视腐败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策略努力根除腐败这一毒瘤。和政府部门的领导人应该摒弃传统思路和利己的思维,要深刻理解和认识网络反腐的必要性及重要性,积极、主动的回应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社会事件。在工作中,能够做到不逃避、不回避,使人们切实体会到和政府对网络反腐的重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