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浪富裕深度(m),根据规定可知 =K - ,若所得 为负值,则
=0;本设计中 =0。5*0。4-0。3=-0。1<0,故 =0。 K——系数,根据规范在横浪情况下取 0。5,在顺浪时选取 0。3;
——码头前允许的波高(m),根据资料即取为波列累积频率为 4%的波高, 故而为 =0。4m;
——船舶因配载不均匀从而增加的船尾吃水值(m),根据规范散货船和油船取 0。15m,而杂货船可不计;
——备淤富裕深度(m),根据规范备淤富裕深度应该不小于 0。40m,所以有实 际情况得本设计取为 0。5m。
表 4-4 龙骨下最小富裕深度表
海 底 底 质 (m)
淤泥土 0。20
含淤泥的砂、海含黏土的砂和松砂土 0。30
含砂或含黏土的块状土 0。40
岩石土 0。60
注:对重力式码头, 应按岩石土考虑。
由 =0。5*0。4-0。3=-0。1<0,故取 =0。 所以航道设计水深为:
D=2。6+0。55+0。6+0。15+0。5=3。9(m)
4。4。3 航道设计宽度
本航道考虑到船舶进出港船型比例,航道长度,航行密度,地形地质条件,助航 设施和交通管理方面等因素,故而拟选作双向航道,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内河通航标 准》(GB 50139)和《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JTJ 312)有关规定确定其尺寸,航 道宽度可根据下式计算: 文献综述
W=2A+B+2C (4。8) W——航道宽度(m);
B——船舶间富裕宽度(m),取设计船宽 B=11m;
A——航迹带宽度(m),A=n(Lsinγ +B)=1。69*(150*sin7°+20)=65m; n——船舶漂移倍数,取 1。69;
γ ——风流压偏角(°),取 7°;
C——船舶与航道底边间的富裕宽度,取 C=B=11m; 故 W=2*65+11+2*11=163m。
4。5 码头设计高程及水深的确定
4。5。1 码头设计水位及设计高程
设计高水位取十年一遇水位 11。50m;设计低水位取保证率 95%,五年一遇的水 位 2。50m。校核高、低水位同设计高、低水位。见下表。
表 4-5 码头设计水位和高程
高程类别 设计高水位 设计低水位 校核高水位 校核低水位
高程(m) 11。50 2。50 11。50 2。50
4。5。2 码头前沿底面高程
4。5。2。1 码头前沿设计水深
依据《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JTJ212-2006。第 3。4。4 条相关内容,平原河流、 山区河流、运河和潮汐影响不明显的感潮河段的码头前沿水深按下式计算确定:
=T+ +∆Z (4。9) 式中: ——码头前沿设计水深(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