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执行中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244(2014)08-239-2
广州陷入垃圾围城“困境,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人们生活水平及健康得不到保证,广州市政府特别重视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制定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暂行论文网管理规定等法规政策。然而,由于分类标准不明确。政策宣传教育不到位。行政奖罚难落实等问题的存在,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得不到好转,依然是广州市长期发展规划中一个重要环节。
一。广州市垃圾围城“困境的现状
目前,全世界每年垃圾产生量以8。24百分号的速率增长,约是世界经济增长速度的2。5-3倍。其中城市是垃圾的主要生产者,又是垃圾的主要受害者。中国城市发展产生垃圾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过快的垃圾产生及无效的垃圾处理引起一系列的环境污染。生存空间缩减等社会问题,严重影响人们的健康状况与生活质量。垃圾围城“困境影响了不少城市的发展进程。作为珠三角经济中心,广州市同样陷入垃圾围城“困境。广州每天进行填埋和焚烧等终端处理的生活垃圾近1。4万吨,其中厨余。木竹。纸布和塑料等占垃圾总量的90百分号以上,可生化有机物占49百分号左右。
为解决垃圾围城“问题,广州制定并实施全国首部城市垃圾分类管理法规――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暂行管理规定,解决垃圾以混合收集。填埋方式进行处理,导致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垃圾分类是采取合理处理垃圾方式的前提,因而,广州将城市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广州市确定从今年4月1日开始,首先在16条街道。6个社区和部分生活小区,以及市。区。街党政机关。城区约1500所中小学校。733个农贸市场等地先行先试,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广州提出的目标是,2011年全市垃圾分类率力争达到50百分号。然而,据2011年,广州市城管委官方统计数据可知,广州生活垃圾日均产量约1。8万吨,全年生活垃圾产量同比下降2。8百分号;广州市处理垃圾429万吨,有393万吨被卫生填埋,占处理总量的91。7百分号;用于焚烧发电的垃圾量有33。6万吨,占处理总量的7。8百分号;餐厨垃圾生化处理的数量为2。3万吨,占0。5百分号;有害垃圾收集15万吨。广州市垃圾处理效果不明显,仅以2。8百分号的减量速度难以解决垃圾围城“的困境,表明垃圾分类政策在制定与执行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亟待政府关注与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垃圾分类政策中政府与公民角色定位
2000年6月,国家建设部确定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深圳。杭州。厦门。桂林八个城市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继而,全国多个城市也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活动,如。青岛。威海。无锡。三亚等。然而,无论是国家建设部所确定的八个生活垃圾匪类收集试点城市,还是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活动的其他城市,都陷入名存实亡,毫无建树的境地。在广州,垃圾分类试点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一度成为空文时代。尽管经过几年努力,广州市出现了不少优秀模式,如万科“模式等。但与同时代进行生活垃圾处理的台北市所取得的效果相比,广州市的2。8百分号减量速度真是自愧不如。台北市的垃圾处理效果如此明显,不禁反思,广州市政府在进行城市垃圾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角色
在戴伊看来,公共政策是政府选择做与不做的行为。近年来,政府采取积极措施破解城市快速发展所带来垃圾围城“的困境。然而,垃圾处理的效果不尽人意,以缓慢的步调向前迈进。
1。缺乏有效执行垃圾分类的政策扶持和配套措施。在进行环境保护过程中,政府制定了不少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修订)(简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但都缺乏具体操作标准和指导程序;尽管有些地方性法规中规定垃圾分类标准,如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暂行管理规定中将城市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但是政府却没有按照规定执行标准,形式上走走,达不到实际效果。首先,一些市民在处理垃圾时,未按照城市政府所规定的垃圾分类标准,不认真分类投放垃圾。其次,缺乏有效的后续处置措施,环卫部门在收集处理垃圾时,为了简单易行。减少处置成本,将垃圾混为一体集中运输,直接投放垃圾焚烧厂。这些无效的运行模式阻碍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序进行,减慢了垃圾分类工作的前进速度,导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效果不明显,甚至倒退。
2。现行的分类评估机制难以应对垃圾分类需求。在戴伊看来,公共政策过程包括政策制定。政策执行以及政策评估,三者缺一不可。政策评估是运用系统的手段对政策执行的效果及时地进行测评,以判断是否调整或者停止公共政策。政策评估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监督作用;一是调整作用。广州市政府在广州市。区(县级市)。街党政机关。16条街。6个社区。1500所中小学校和万科集团。保利集团管辖住宅小区及岭南集团属下的宾馆。酒店和商场等区域开展先行试点。对其他区域并没有强制执行,广州市城管委对其他区域是否强制执行并没有给予可定回答。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暂行管理规定中设立处罚条例: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每次50元罚款;单位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算。这一条例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遭到民众质疑。在试点的明星社区,有的社区每周统计一次垃圾分类的情况,以达到较好的效果,同时为了加强社区居民的分类意识,相关人员通过巡查的方式加强效果。然而,有的社区效果不明显,也没有相关人员进行跟进,垃圾袋中垃圾分类的痕迹不明显。(二)公民角色
1。公众意识不足以支撑垃圾分类政策的执行。公众即是生活垃圾的制造者,也是生活垃圾的受害者,更是生活垃圾的处理者,这一尴尬角色使得公众是垃圾分类政策执行的重要参与者,是垃圾分类实施效果显著的关键因素。垃圾处理的第一步就是垃圾如何分类,垃圾分类主要依赖于公众的参与和理解。然而,公众缺乏垃圾分类标准等知识,根据一项调查显示,88百分号的网友认为垃圾分类的实施没有监督主体,70百分号的网友表示不清楚垃圾怎么分类。不少民众认为垃圾分类政策的主体是政府,民众只是简单的垃圾处理操作。然而,垃圾是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进行垃圾分类,制定垃圾分类的标准。流程。收费标准等细化措施,民众最了解自己生活垃圾处理的方式,需要民众发声。只有政府在实施垃圾分类的过程中得到公众的理解与支持,才能真正地破解垃圾围城“困局。
2。公众参与热情不高,动手能力差。公众参与公共政策是公众个人或组织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影响公共政策制定与实施效果的行为。公众积极参与垃圾处理是破解垃圾围城“困局的重要途径。然而,现实往往不尽如人意,有许多公众具有环保意识且了解垃圾分类重要性,但是,公民长期形成不良习惯,懒于垃圾分类,参与热情不高,效果不好。同时,垃圾分类需要更为负责的过程和更为繁重的成本,由于经济收入与住房条件等实际性问题,阻扰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加重垃圾分类政策的实施情况。
三。垃圾分类政策中政府主导与公民参与
政府作为城市的管理者。政策制定者及执行者,在垃圾分类中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同时,公众是城市的居住者,是城市生活垃圾的重要参与者,必然重视公众的参与作用。
(一)政府主导
政府作为城市管理者,应该采取适当措施去激励。约束。监督及引导公众去参与垃圾分类处理的过程。要破解垃圾围城“困境,需要一个长期有效的机制来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地有序进行。一是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的相关法规标准。城市政府需要建立更为完善细化的相关法规标准,更具操作性的实施准则,如垃圾费的征收标准,违规处理垃圾应接受的惩罚措施等。同时,强化垃圾分类的实施力度,垃圾分类处理势在必行;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功能;全方位。持久地加强培养教育公众对垃圾分类处理相关知识。政府分发垃圾分类知识手册,解释垃圾分类处理的标准。具体办法。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树立垃圾分类的意识,培养垃圾分类能力;三是完善垃圾分类处理评估系统。强化垃圾分类处理的实践,评估垃圾分类处理的效果,监督垃圾分类处理的执行情况。将社区单元作为最小的垃圾分类处理单位,重视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制度,发挥居委会的积极作用,定期对各单位的垃圾分类处理情况进行巡查。登记统计。
(二)公众参与
公众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参与者,公众垃圾分类处理意识的高低及动手能力的强弱都决定城市垃圾围城“的前途。一是重视培养公众参与垃圾分类意识。有关组织加强宣传教育作用,培养公众垃圾分类意识,强化公众相关知识。要培养公众不只是在参与垃圾分类的简单处理,更要注重公民在垃圾分类政策的参与作用,加强对政府的垃圾分类处理的执行与监督。二是加强公众垃圾分类管理,转变公众消极参与的意识。通过强制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强化违规垃圾分类处理的惩罚措施,让违规处理的成本大于效益,逐渐让公众形成垃圾分类处理的习惯,自觉加入垃圾分类处理的队伍。
广州市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广州市政府主导与公民参与的合力才能破解垃圾围城“困境,成为全国垃圾分类处理成功的先锋。政府主要通过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的相关法规标准,加强宣传教育功能及完善垃圾分类处理评估系统等三项措施来破解垃圾围城“的困境。公众参与作为这个工程能否完成的一个关键,需要一系列的社会条件,培养自身垃圾分类处理的意识及动手能力。
公共政策执行中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