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会保障的效率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社会保障的社会经济效率;其二是社会保障自身的效率。社会保障的社会经济效率表现为:首先,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保障政策的实施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经济发展提供重要保证;其次,解除社会成员的后顾之忧,调动其生产积极性,促进社会生产发展,这是提高社会经济效率的重要的基础性条件;再次,保证社会再生产所需要的劳动力的供给,社会保障不仅是简单地维持劳动者的生活,而且也是劳动恢复和补充的重要条件;最后,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完善,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有序的流动,有利于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这是提升其社会经济效率的重要一环。
3、公平与效率都是社会保障追求的重要目标,过分争论是效率优先还是公平优先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公平必须以效率为基本前提,没有效率的公平是无本之木,真正的公平是有效率的公平;同时,公平又是效率的保障,如果收入分配差异过大,会影响社会稳定,进而影响经济发展,这样效率也只能是空谈。因此对公平与效率的价值取向要落实到社会保障的不同项目及不同层次,完全或大部分由国家财政承担的社会保障项目如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更倾向于公平;而强调企业缴费、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则在一定程度上倾向于效率。但这也是相对的,并非绝对意义上的偏重。所以能使社会保障公平和效率达到相对均衡的模式才是一个较好的社会保障模式。
公平与效率是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坚持贯彻的两大基本原则。一方面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能够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且通过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在一定程度地促进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社会保障的普遍性原则,就是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社会成员都可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各项社会保障项目对社会成员而言其适用范围内的机会是平等的,因而它可以促进机会公平;社会保障实质上是一种再分配政策,它具有调节收入、缩小收入差距的功能,因此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结果公平。另一方面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可以有效地提高社会效率,社会保障通过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对化解社会矛盾、社会风险有着很大的作用,还可以调动社会成员的工作热情和创造精神,这就为提高社会效率提供了有利条件;社会保障可以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从而为提高社会效率创造了安定的客观环境。
三、我国社会保障政策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发展取得了长远点进步,制度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基本建立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大大提高了保障水平,初步建立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体系。为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国家颁布实施社会保障法,建立基本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社会保障覆盖面迅速扩大,社会保险基金不断增加,社会保障水平大幅提高,使广大人民享有更加全面社会保障。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2] 这些决策部署为我国社会保障政策兼顾公平与效率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尽管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依旧存在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