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一般原理
2.1 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本内涵
曾经说过“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土地资源是一种自然资源,能被人们利用,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给人们带来生产生活的价值。一般来说土地资源的基本特性涵盖三个方面:首先是土地资源的形成具有特定的长期性,土地资源形成的特定长期性又可以分为土地和温光资源,并且所有土地资源皆以活体形式存在;其二便是土地资源的不可逆转性;发展可变性便是土地资源的第三特性[2]。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有些之前被认定为难以利用的土地正在变得可以逐步用于农业生产,人类利用土地的结果,总是趋向于使土地的功能类型减少和降低土地的多宜性。在人们不懈的劳动实践和科技活动中 ,能够改良和提高土地资源的品质和产量。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成熟的并且明确的关于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概念,但已逐渐明确其内涵。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基本涵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并且在保持土地资源的动态稳定的状态下,扩大或保障可利用的土地资源的基本存量;第二方面则是在既要满足当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也要考虑子孙后代使用土地的需求的双方面前提下实现合理开发土地资源;第三方面就是完成土地资源内部的结构、质量、功能优化以保证人类能够高质且高效地使用土地资源;最后是使地球生态系统中的土地与其它复合系统(如水圈、生物圈等)的整体功能协调、融洽生存和发展 [3] 。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2.2 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理论依据
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反映着时间演进、空间结构中的土地利用者和土地的一种和谐的自然、经济、技术、社会关系。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基本可以体现在土地利用在时间上的延伸和土地利用在不同区域尺度间和谐,而在时间上则可以表现为当代人的土地利用方式不对后代人利用土地造成危害,即代际公平原则;而在不同区域尺度间的和谐则为一定区域土地利用不对其他区域土地利用产生危害[4]。要达到土地利用的理想目标——土地的可持续利用状态,就要在保护和改善土地自然条件的前提下,兼顾对经济、社会、技术等进行改进和改良,最重要的就是实现经济、社会、技术和土地自然条件间的协同发展。而当今社会普遍认可的土地可持续利用系统是一种典型的“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系统,这个复合系统又可以分为自然—生态、社会—经济两个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