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法律法规体系
在国际上,日本目前已是垃圾管理方面立法最为完善的国家之一。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为了实现零排放和循环社会的理想,它以循环经济理论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先后制定了以下三个层面的法律体系:
(1)基础层次法律:《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该法于2000年颁布,详细规定了在垃圾处理中日本各参与主体的责任与义务[5]。
(2)综合性法律:2001年颁布实施的《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在基础法的前提上要求对垃圾处理扩大化。《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要求采用清洁生产的方式减少垃圾产生量[5]。
(3)专项法律:日本还颁布实施了一些根据各种产品的性质制定的专项法律,如《家用电器回收法》,《建筑及材料回收》,《汽车再循环法》,《绿色采购法》,《废弃物处理法》,《食品回收法》及《促进容器与包装分类回收法》等法律法规。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2。2。2管理与制度
在垃圾处理方面,日本政府承担大量细致的工作,主要包括:根据计划负责垃圾分类回收的实施、确保垃圾收运过程中收集、转运等各个环节的正常运作、维护、管理垃圾处理过程中所需的各项基本设施建设以及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进程。
近年来,为了更好地节约资源和实现废物资源的再循环与再利用,日本政府提出了“Reduce”(减量化),“ Reuse”( 再使用),“ Recycle”(再循环)的“3R制造”概念[6],积极推进和发展“3R”技术,实施各项制度与政策,以促进环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垃圾分类制度
日本的城市垃圾分类极为精细,以便最大限度的回收资源。例如:在日本,一个香烟盒需要分为三类垃圾丢弃:塑料外包、空纸盒以及金属铝箔。而垃圾的种类一般分为五大类: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资源垃圾、粗大垃圾以及有害垃圾,每大类又细分为若干子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