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绪论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研究背景
(一)近些年,突发环境事件不断发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受到了很多国家 的重视。工业后,人们开始通过改变自然、征服自然来提高自身的政治经济水平,随之 而来的是一系列的环境问题,严重影响了世界各国人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其中,突发环境事件作为破环性较强、影响范围较广的一类环境问题,开始被 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重视。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已经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但在经济发 展的过程中,我们不可避免的让环境成为了牺牲品,大气污染、水污染等环境问题层出不穷。 人们开始认识到科学发展的重要性,开始重新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开始谋求社会、经济和 环境三者间的和谐共存。1989 年 12 月 26 日,中国出台的第一部有关环境保护的立法,即《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问题,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2005 年制定 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来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07 年,我国环境保护部门也开始在全国环境统计公报 中增加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次数统计。
图 1。1 2007-2014 年全国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次数
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出,2007 年至 2014 年的八年间,突发环境事件次数居高不下,平均 每年发生五百次,其中,在 2013 年达到近年来的最高峰,一年间发生了 712 例的突发环境事 件,包括 3 例重大环境事件,12 例较大环境事件。这样高的发生频率,加之此类事件具有突 发性、扩散性和很强的破坏性,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①
① 中国环境保护部。环境统计年报。
(二)电子、透明化政府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水平飞速提高,而经济基 础决定上层建筑,人们开始对政府的公开公正性有了更高的要求,电子政府、透明政府的建 设势在必行。其中,透明政府的建设使得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必然,而电子政府的建设则使得 政府进行信息公开有了一个更广阔更全面的平台。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增强数字化时代下公民政治参与意识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环 节,完善突发环境事件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能有效减少甚至消除公民在突发事件下的财产 损失和人员伤亡。因为作为此类灾害的直接利益相关者,公民极其容易进入恐慌状态、丧失 理智思考,偏听偏信,做出一系列不理智的行为。而此时,只有政府在第一时间公布最新的 事件进展,告知民众政府将采取什么样的应急措施去应对此次事件,才能消除公民的恐慌情 绪,维护社会秩序,提高政府公信力。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通过对突发环境事件下的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全面的梳理、分析, 找出其存在的不足,并学习西方国家在此方面的经验,为我国政府能更好的进行信息公开来 解决突发环境事件提供些许意见。
1。1。2 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应急管理体制。突发环境事件作为突发事件的一种,要求政府有着很
完善的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和相关的实践经验。通过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 公开,属于政府应急管理体制的一部分,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它关系着应急救援活动能否 顺利开展、应急救济能否到位以及部分官员能否受到相应的问责。
有利于研究并揭示突发环境事件下政府信息公开的一般规律,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 度。政府信息公开是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使得公民能够接触到政府和其 他公共当局所掌握的官方信息,使得公民的知情权得到绝对保障,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环 节。而我国政府的信息公开建设尚处在初级阶段,对于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公开更是法条不 明,执行困难。通过明确突发环境事件的定义,以典型案例为例,分析出我国政府在此类事 件上进行信息公开时所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完善我国政府的信息公开制度,对于构建电子政 府、透明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有一定的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