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越南,建设社会zhuyi新农村是和国家的重大战略,也是农民分享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的金融支持,然而,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发展,“农民信贷难”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如何突破“信贷难”的难关,使农村的金融市场活跃起来,成为发展新农村的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土地是农民最稳定的经济来源,也是农村最大的一笔固定资产,如果能够“盘活”这笔资产,让它参与到新农村的建设当中,将是解决目前农村普遍遇到的信贷难难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实际上,同作为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中的国家,中国和越南在市场化改革的道路上,农村土地制度、尤其是农村土地金融改革问题,是整个农村和农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因此,这方面,中国和越南都已经初步进行了尝试性的改革,如在中国,有些地方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开始允许合法流转,土地流转业务和土地金融业务也开始得到发展。但是,土地金融的发展还是很缓慢,至今仍没有建立起专业的土地金融运作机构以及制度体系。在越南,政府和人民渴望有一个有效,有更多的农村土地金融业务,有透明度的农村土地金融为了吸引外资,国家增加收入,人民方便的交易。但是,两国终究刚刚开始进行这方面的探索,现实中有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科学,所以,进展都相当缓慢。
在农村土地金融改革问题上,虽然没有其他先进经验和现成模式科学,但是,中国和越南都是社会zhuyi国家,两国原有的经济体制十分相似,又都在进行市场化趋向的改革,而且,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其他领域的许多方面两国都有相互取长补短、相互借鉴经验的先例。如前所述,包括农村土地金融在内的农村土地制改革,目前都是两国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也是整个农村经济上一个台阶的重要出路。而且,两国在这方面都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各自获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因此,就像其他领域一样,总结两国在农村土地金融改革中的经验和教训,相互取长补短,必将使两国在农村土地金融改革的过程中少走弯路,更快的推进整个改革进程,近一步促进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鉴于此,本文在对中国和越南农村土地金融发展现状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两国农村土地金融状况进行对比分析,指出他们的共同点和各自存在的优缺点,并尝试对两国农村土地金融进一步改革提出一些科学的、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2 相关研究评述
2.1 土地金融以及农村土地金融的相关理论
2.2 中国有关农村土地金融的研究
2.3 越南有关农村土地金融的研究
2.4 对已有研究的评析
3 越南农村土地金融发展现状
3.1 越南农村土地金融制度改革的历程
越南的土地金融制度改革是与整个土地制度改革同时进行的,主要包括这样几个阶段:
3.1.1 1975年国家允许私人拥有土地
并保障农民和国内资本家的土地所有权。1980年,越修改宪法,规定土地归全民所有,实行土地国有化,以适应计划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越在各地广泛建立合作社,统一管理生产和分配产品,农民不能自主经营,干多干少一个样,缺乏生产积极性,以致粮食供给紧缺。
3.1.2 1987年出台首部《土地法》
规定土地仍归全民所有,由国家统一管理,禁止各种形式的买卖,但政策有所松动,允许转让土地使用权,农民可出售产品。首部《土地法》还将全国土地分为农业用地、林业用地、住宅用地、专用地、未利用土地等5类。1988年4月,越共中央政治局出台第10号决议,决定将生产资料还之于农民,实行承包到户,允许农民自主经营,土地使用期限由原来2年延至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