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根据地要组织发行自己的货币
在1937年的10月1日之后,陕甘宁边区政府将原来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改为了陕甘宁边区银行。由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之后,国共两就金融方面商议协定了“边区不设立银行,不独自发行货币”的规定。因此,陕甘宁边区虽然已经正式成立了自己的银行,但它只是充当着中国政军机关的总出纳机构,实则上并没有发行自己的货币,当时各个抗日敌后抗日根据地所使用的本位币依旧是由国民所发行的法币。而使用法币作为抗日根据地市场上流通的主要货币,不可避免会存在很大的问题。一方面,由于法币基本上都是以元以上的整币来发行的,在流通中没有面值相对较小的货币来满足找零的需要,这就大大增加了各根据地市场商品交换不便等一系列麻烦。另一方面,由于中国领导的根据地使用的是由国民掌握实际发行权的法币,这就为国民间接掌控的经济和政治命脉埋下了潜在的危险。
鉴于以上两方面的考虑,中国敏锐地意识到在抗日根据地使用法币作为流通货币的不可行性,于是决定相继禁止各个根据地再使用法币,明确提出各抗日根据地要组织发行自己的货币,甚至要求部分在外部队也“应尽量发行货币”,建立起独立自主的抗日根据地货币市场,以此来解决根据地货币流通不便问题,同时摆脱国民对在金融与经济上的控制。1938年10月份,在中央扩大的六中全会报告中提出:“有计划地与敌人发行伪币及破珠法币的政策做斗争,允许被隔离区设立地方银行,发行地方纸币。” 1939年,中央又提出了“自己动手、自力更生”的号召,决定停止法币流通,建立边区统一的货币本位。因此,随着国共之间货币使用形式的发展变化,中国关于“根据地要组织发行自己的货币”这一思想在一系列的政策之下得以逐渐发展,并在一系列的实践中得以成熟。在根据地货币发行初期,首先针对法币缺少小额辅币流通不便的问题,在陕甘宁边区成立了光华商店,以“光华商店代价券”的名义先后发行以分和角等小额面值的货币。在这一尝试获得初步的成功之后,自1938年起,中国开始领导各个敌后抗日根据地创建边区根据地银行,并且相继开始独立发行各边区自己的货币。特别是在皖南事变发生之后,陕甘宁边区政府于1941年的2月授权边区银行发行货币,根据地货币成为根据地合法流通的货币。这是边区金融业发展新时期的标志。在1938年至1941年这短短三年的时间里,先后创建了大大小小的边区银行,发行的地方性货币至少有500多种。
在一系列的实践中,“各个抗日根据地要组织发行自己的货币”的思想得到了有效的贯彻与落实,为根据地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效的金融保障。边币的发行在整个根据地的经济建设中甚至可以说在整个抗战过程中都发挥着极为重要的历史作用。首先,边币的发行极大地缓解了各个边区的财政困难,为抗战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军费来源,巩固了各敌后抗日根据地。其次,边币的发行确立了各边区之间统一的货币本位制,促成了边区独立自主的货币市场的形成,使根据地货币摆脱了法币的影响,也使边区经济摆脱了国民对边区经济命脉的控制,强有力地支持了抗日战争。
(三)边区的纸币数量不应超过边区市场上的需要数量
曾在他的理论中指出,纸币的发行应当限于它象征性代表的金或银的实际流通的数量。在这一经济理论的指引下,早在1934年的1月份,就在《我们的经济政策》这篇文章中提出过:“这里必须充分注意,国家银行发行纸币,基本上应该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单纯的财政需要只能放在次要的地位。” 这一思想的提出表明“市场需求”观念逐步形成。渐渐到了抗日战争时期,随着形势的发展,关于货币发行量的问题再次被提上重要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