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理论
学术研究过程中所需的依据与基础是理论知识,怎样对理论知识加以利用从而将复杂现象中的根本发展规律揭露出来,是研究过程中的重中之重。对于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以及债务风险管制研究相关的工作一样需要遵照理论和实践的准则,在对理论知识进行研究之后,可以察觉出债务管理和风险管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实质问题,接着提出有效的修正计划,最后可得到债务管理以及相关风险管制研究方面科学合理的方法。
(一)地方政府债务概念
当前大多存在着地方政府债务的借债主要体系呈现多样化状态的现象,比如,地方政府、与政府紧密联系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融投资金融机构等造成的债务最终都交由政府承担,这使得很难预测出债务的规模。所以,本篇文章所提到的地方政府债务仅从地方政府承担一定法律责任角度出发对其进行定义。
通常都是以收入以及支出这两个角度为出发点,来说明概括政府债务的概念。支出性债务指的是政府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必须或对未来预期支付给公众的款项,从而实现相应职责的执行。而收入性地方政府债务则是政府的一项有偿性的收入。
(二)地方政府债务特点
1。举债主体多
地方政府性债务举债主体多,包括融资平台企业、当地政府机关以及经费补助的事业单位等,并且借款形式较多,包括贷款、发债券、其他单位或个人借款等。地方政府债务一半源于当地融资平台,另一半由信托公司的政信合作余额、中央代表地方发债、向上级相关财政部门借款以及其他款项组成,剩下的债务则由产生。
2。债务规模大
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涉及到的规模巨大,在1994年进行分税制革新之后,每年的债务余额都有所增加,在2008年发生金融危机的情况之后,每年的债务增长幅度逐年以较高的趋势上升,从数据就可以看出上升的幅度,1994年相关的债务余额达到1521亿元,2008年时竟高达55687亿元,仅一年时间又陡然达到90169亿元,截至2016年初时则达到了171874亿元。
3。与地区经济联动性大
因为中国各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呈现不平衡的发展状态,这使得各区域之间相应政府部门的举债状况以及承担债务的能力也大不相同。普遍看来,处于经济发展迅速的区域具有不错的经济基础以及富足的钱财,这就使得该区域的举债规模较小,承担债务的能力也越强。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没有雄厚的经济基础以及足够的资金,特别是一些西部地区及贫困地区,当地经济发展所需资金一般都是当地政府通过举债的方法来获得,同时用来填补政府财政缺口,这种现象说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大,而债务承受能力较弱。
(三)地方政府举债动因
1。资金需求方面
(1)地方政府发债试点增加
2013年7月,国家财政部颁布《2013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新增了江苏省、山东省,至此共有6个试点城市,自行发债试点的城市扩大。然而这6个试点城市全部属于经济发达区域,具有雄厚的财力。全国大部分地方政府仍没有举债的权力,难以通过市场经济化的形式来扩大债务规模,从而满足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文献综述
(2)城镇化进程加速
城镇化进程的加速,致使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资金不断加大,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有限,为添补财政收支的缺口,不得不采取各种手段来获得资金,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性债务由此产生。随着经济结构的升级,我国的经济发展将由“高速增长阶段”转换为到“中速增长阶段”,因此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将会超过相应的收入的增长速度,因为这样的情形造成的财政缺口将越来越大,不得不依赖于举债规模的扩大来填补,因此城镇化的进一步的加强,给地方政府性债务带来进一步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