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税收筹划的现状
企业所得税筹划在西方已经是非常常见的现象,有很多专门的从业人员,逐渐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研究起步晚,运用范围有限,尤其是中小企业运用非常有限,有以下主要问题:
(1)税收筹划人员专业水平比较低。研究税收筹划作为一个新的知识领域,在我国出现比较晚,因此缺乏较为专业的税收筹划人员,税收筹划人员专业水平较低导致税收筹划进展缓慢,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2)税收制度不完善。税收实体法和征管法等组成了我国的税法体系,这种体系使得税法的整体效力不足,而通常制度缺陷导致的众多问题解决难度大,需从根本上出发才能解决。
(3)税收筹划概念混乱。我国国民纳税意识淡薄,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不到位,通常与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混淆。文献综述
3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
3。1收入确认的税收筹划
销售方式主要有现销、代销和预收货款。如果企业选择以代销方式进行销售,那么就有两种销售方式可供选择,即收取手续费方式和视同买断方式[5]。在第一种方式中,这时候企业委托其他商业机构代为销售,并以支付手续费作为报酬[6],委托方在将自己要销售的商品发给受托方的时候不增加自己的营业收入,而是在收到代销清单时才增加。第二种方式和现销一样在收到货款或相关凭据就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还有一种情况是以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即先收取货款再发出商品,发出商品后才能确认增加营业收入[7]。这种对销售方式的灵活调节能帮助企业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
案例1:甲公司是一个销售公司,属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共有四笔商品销售收入,应收商品销售收入总计为10000000元,其中:有三笔共600万元,10日内还清;一笔4000000元,一年之后一次付清。假设甲公司销售商品的毛利率是10%[8]。
方案一:若该企业采用直接收款方式,则:
2015年应缴纳所得税=10000000&pide;(1+17%)×10%×25%=213700(元)
方案二:若该企业对尚未收到的货款采用赊销方式,则:
2015年应缴纳所得税=60000&pide;(1+17%)×10%×25%=128200(元)
两种方案比较如笔1所示:
表1 不同销售方式比较 单位(元)
项目 销售方式
直接收款方式
赊销方式
当期销售收入 10000000 6000000
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854800 512800
当期应交所得税 213700 128200
由于这两种方案采取的收入确认方法不同,导致该企业当期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也不同,方案二比方案一当期少交所得税85500(213700-128200)元。
3。2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在一个企业的资产组成中,有很大部分是固定资产,因为只有配备了一定的固定资产,企业才能正常运转起来,其也具有提高运行效率、增加经济收益的作用。固定资产通常会因为时间损耗发生折旧,这项费用可以帮助企业减少所得税,对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来说有重要意义。固定资产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可进行加速折旧处理,所以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时可以根据自身所处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以达到最大程度地减轻税负、增加收益的这一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