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绩效评价,国内外有很多讨论和意见,选择指标和评价方法也不同,使评价结果是非常不同的,作者认为,上市公司的财务绩效评价是指通过选择适当的财务指标和综合评价方法用于上市公司财务业绩的客观和公正的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在短期内和其财务表现在其行业的公司排名。上市公司的绩效评价体系中,财务绩效评价占有重要地位。
1。3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
企业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这受到企业最基本的经济利益因素影响,如果企业的经济利益由于履行了社会责任而受到不良影响,那企业会不自觉地对企业社会责任产生排斥;相反的,如果企业积极履行了社会责任并且自身经济利益没有受到影响甚至有所提升,那么对于企业来说社会责任是会自觉自律地进行实践的[3]。现实中,许多企业观念产生偏差,认为履行社会责任会弊大于利。表面上看,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的经济利益是相违背的,但我们认为,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一致的,不能被视为反驳[4]。在企业管理的前提下,依法应当依法纳税,同时为他们自己为社会创造价值,这就成为是承担社会责任需要以提高成本为代价。然而,我们应该看到的更多,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将有直接或间接地,当下与长远各项益处。在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财务绩效评价时,通常采用经济责任会计指标、企业对股东责任的指标、环境责任会计指标、企业对消费者履行社会责任的会计指标以及企业对政府和社会履行的社会责任的会计指标。
提升企业社会责任的意识,就将会给企业注入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与活力,给企业能获得更加稳定、更加长远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2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财务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2。1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
中国的法律在企业社会责任立法仍然存在某些缺陷。我国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法律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过于着重强调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和概念等内容,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所涉及的法律责任问题却寥寥无几。比如《公司法》中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和诚信,接受政府和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在《公司法》中规定企业社会责任的是道德层次的需求,不是一个法律要求,但道德要求企业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对资源和环境没有多少约束力和义务要求[5]。类似于“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有“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标准”等,这些法律都是对于建设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强有力的保障,可以有效地监督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只有立法使企业的违法成本远远高于法律的成本,是企业变得自律,使原本的法律规定变成自觉遵守的制度[6]。因此,构建一个完善、系统的法律体系对于有效发展企业社会责任是必要的。
2。2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不充分
企业在信息披露的过程中,由于很难准确定义这些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范围,使得披露内容和理解不到位,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全面,并且很少有相关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大部分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提供的远不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社会责任的需要[7]。据统计,我国企业现有的会计系统的实现社会责任,如人力资源、生态环境信息,员工福利等等反映不足,几乎没有更充分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和披露信息。特别是钢铁、冶金、化工原料、煤和造纸工业,污染更加严重,消耗大量的资源,但这些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没有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