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完善供应链信息平台,实现供需平衡 15
4。4。2销售渠道多样化,减少积压保证农产品质量 16
4。4。3采购操作系统化,提升采购人员责任意识 16
结 论 18
致 谢 19
参考文献 20
基于“农超对接”的零售企业采购风险管理
0 引言
实行“农超对接”,解除了农产品找不到销处的忧虑,减少了销售市场不确定性的风险。而且超市基地直采或者有稳定可靠的货源,降低了采购成本和质量风险,提高企业的效益,通过零售企业销售的农产品也相当于建立自己的品牌,提高诚信度。在国外,如美国,日本等国家对农超对接的应用已经进入了成熟的阶段,美国农产品经超市比重已达80%[1]。在我国,比重却只达15%。我国已经建立了多个试点,但由于规模小难与超市直接对接,合作社或基地供应能力和超市需求不对等;执行标准高但产品难统一;物流配送尚待完善;税收政策没有调整到位等,农超对接的实施并不顺利。
虽然农超对接在一定程度上缩短了供应链,但对于采购商而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采购商在供应链上的延伸更加广泛,目前农民合作社没有自己的物流配送体系,因此大型连锁超市如果要建立自己的第三方配送中心就要建立很大的成本。与农民合作社签订的采购合同需要双方的遵守,若是农户一方违约,零售企业就要承担销售停滞亏本的风险,若农户不能及时供应满足零售企业所需要的农产品数量和质量,零售企业依然会面临更多的风险。因此,农超对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双赢,但是采购过程中风险却不可忽视,以下就基于“农超对接”对采购风险进行风险,并提出解决方案。
1“农超对接”模式分析
农超对接的实践促进城乡发展,使市场一体化。在中国它是一个比较创新的模型,适用于农产品的流通。这种创新的本质是优化缩短农产品供应链,目前,越来越多的连锁超市采用了农超对接,建立并协作与农产品生产基地或者农民合作社的关系。
1。1农超对接的含义
农超对接是指超市企业通过农民合作社或者是按照一定的合同约定和运营协议模式建立的农业公司,从农民那里直接购买农产品。超市销售的产品需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质量标准、产品数量和产品标准。农超对接可以实现商家、农民、消费者三方的共赢。一方面提高农民收入、居民的消费能力、和农业生产整合组织程度,另一方面,保证食品安全及农业的发展。专门的农业合作社组织农民在超市与专家的技术指导下生产出合格的产品,然后将这些产品直接投入超市的冷链与物流配送系统,送入各个超市卖场。实现商家,农户,消费者的共赢。农超对接是国外普遍采用的一种农产品生产销售模式,在我国,随着大型连锁超市和产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部分地区已经具备了“农超对接”的基本条件。国家开展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积极探索推动农产品销售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经估算,农业产品的成本和市场价格可以减少20 -30%[2]。此外,这个模型也有助于加强农产品的来源的监测。任何问题可以追溯到相关产品的来源,增加安全。有利于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建立农产品现代流通体制、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