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院所承担科技部科研项目财务管理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思考
经30多年的改革开放,的经济建设已取得了显著成就,科技创新已成为国家经济今后发展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家对科技的投入不断加大,广西地方科研院所最近几年承担科技部下达的国家科研项目的数量较以前显论文网著增加。按国家科研项目的验收规定,项目验收包括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二部分,财务验收通过后才能进行技术验收。可见,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对项目的完成影响巨大,为完成项目的前提。不过,对于高校承担科技部国家科研项目的财务管理,最近几年已有相当的报道进行探讨,而对于地方科研院所承担国家科研项目的财务管理,至今仍鲜有探讨。本文针对近几年地方科研院所承担科技部下达的国家科研项目在经费管理上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地方科研院所财务管理的整改措施。
一。科技部国家科研项目经费财务管理的要求
1。管理规定
为规范国家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绩效,科技部。财政部。发改委。总装备部等国家部委根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预算法。国家审计法。国家票据法。国家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国务院有关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纲要“实施的通知,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其中,与地方科研院所作为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承担国家科研项目的财务管理最为密切的主要有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科技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12]86号)“。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部科技计划课题预算评审评估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6]405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通知(财预[2010]7号)“等五个文件。另外,对于不同计划的国家科研项目,国家科技部也出台了相应的管理规定,包括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60号)“。财政部。科技部。总装备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63号)“。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428号)“等。这些文件对科技部下达的国家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法人职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是国家科技项目财务管理的依据。
2。管理节点和要求
根据管理规定,科技部国家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主要包括四个节点,分别为:项目经费预算的编写和申报。项目预算执行。项目财务验收,以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等。管理要求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项目预算方面强调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严格按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执行预算,杜绝经费使用随意性;二。对项目(课题)经费,包括项目承担。参与单位的自筹经费,要求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对专项经费的使用追踪问效,对自筹经费的到位。使用情况进行考核;三。明晰责权。追踪问效,强调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为项目(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对经费的使用追踪。问责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二。地方科研院所承担科技部国家科研项目所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
1。管理体系未能达到要求
按科技部和财政部对国家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要求,承担单位必须建立符合国家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要求的财务管理体系,必须履行国家科研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法人职责,监督。督促项目(课题)参与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按要求使用国家的科研项目经费。但由于地方科研院所一直以来作为承担单位承担国家科研项目(课题)较少,较多的情况是作为课题参与单位参与国家科研项目的研发,即承担子课题研究,其财务管理系统也是根据地方政府有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要求建立。而由于地方政府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要求与国家科研项目的管理要求不完全相同,导致地方科研院所对国家科研项目的财务管理未能达到国家管理规定的要求。最突出的情况为对项目(课题)预算编报。项目(课题)自筹经费的落实和管理,项目(课题)预算执行,以及对落实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职责等方面的管理未能达到国家科研项目的管理要求。
2。项目预算编报存在的问题
预算管理是国家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核心,对项目的实施和完成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不过,地方科研院所对国家科研项目(课题)的预算编报尚存在管理机制不完善,管理弱化的问题。项目(课题)的预算通常由项目(课题)组的科技人员完成,通过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上报,财务部门对预算编报基本不参与。由于科技人员对财务管理不熟悉,以预算编报通过审核,获得最多的科研经费为目标,而科技管理部门并不懂财务,对科研项目也不完全了解,对项目(课题)组提交的预算申请难以有效审核。把关,只履行上报手续,使编报的项目预算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导致后续一旦项目申报成功,很难完全按预算对经费进行管理,一方面导致项目经费支出难以确保合理性和科学性,另一方面还给项目完成后的财务验收增加困难。
3。项目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由于上述预算的编报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另一方面由于地方科研院所承担国家科研项目较少,财务管理人员对国家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要求了解不够透切,地方科研院所在承担国家科研项目过程中,对项目预算的执行主要存在如下几个问题。A。预算执行进度严重滞后,至项目中期检查时,许多国家科研项目的预算执行进度不到50百分号,有些项目甚至不到30百分号。这主要是预算编报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执行起来比较困难,项目负责人和财务管理人员对(财教[2011]434号)文有关预算调整的要求了解不够透切等原因所致。另外,近年来地方科研院所获得的项目经费较多,许多项目的研究内容有重叠,财务部门慑于国家科研项目的管理要求比较严格,对科研支出尽量不在国家项目经费中列支也是一个原因。
B。对预算只进行静态管理。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不及时。一方面由于项目(课题)负责人和财务管理人员均对财教[2011]434号文“的精神不熟悉,对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不及时进行调整,没有及时办理预算调整的报批手续。另一方面项目经费由财务部门管理,项目(课题)负责人对预算执行进度并不了解,只是到了项目检查节点时才到财务部门索取有关项目经费的开支情况,对预算执行出现的问题没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总体上导致项目在验收结题时财务验收出现的问题较多。
C。对项目经费没有建立独立账户进行管理。国家科研项目的经费包括二个部分,国拨经费和单位自筹经费。财务部门目前主要按来源对经费进行管理。由于项目(课题)的国拨经费和自筹经费来源不同,在国家项目的经费管理上常出现国拨经费和自筹经费分账管理的情况,不符合国家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地方科研院所承担国家科研项目财务管理的整改建议
根据上述地方科研院所承担国家科研项目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搞好国家科研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确保完成国家科研项目的研究任务,本文建议地方科研院所在如下四个方面对财务管理进行整改,建立符合国家科研项目管理要求的财务管理体系。
1。提高科技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对国家科研项目管理的认识
鉴于上述地方科研院所在申报。承担国家科研项目过程中财务管理所存在的问题,主要原因之一是科技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对国家科研项目的相关管理规定不熟悉所致,建议地方科研院所组织科技人员,尤其是负责项目(课题)申报和组织实施的项目(课题)负责人,以及财务管理人员学习国家科技项目的有关管理规定,提高他们对国家科研项目管理规定的了解,为申报。承担国家科研项目奠定基础。
2。强化项目的预算申报,建立科学的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项目经费预算管理是集预算编制,预算审核,预算经费落实,预算执行。预算控制。预算考核为一体的科学管理体制。从现状看,地方科研院所在国家科研项目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制度方面尚未建立项目预算编制管理体系,财务部门只负责单位事业费的预算编制和对到位的项目经费进行管理,基本上不参与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科研管理部门受知识结构的限制,只对预算办理申报手续,未能起到审查。把关的作用。而项目负责人预算意识不强,对财务管理和开支项目不熟,预算成了估算,失去规范性和科学性。建议地方科研院所建立项目预算管理体系,把项目预算纳入单位的财务管理,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由财务部门与项目组联合组成预算编制小组,帮助项目负责人加深对科研经费科目的理解,严格审核项目的支出标准及支出结构比例,落实项目的自筹经费,确保所编制的预算符合国家科研项目的管理要求,具有科学性。合规性和可执行性。
3。建立符合国家科研项目管理要求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费管理
地方科研院所目前的财务管理制度大多按地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要求制定,与国家科研项目的管理要求存在一定的出入,如开支科目并不完全相同,没有包含实施项目承担单位法人管理职责的规定,对项目预算的执行进度和执行质量没有相关的管理规定和考核标准等。建议地方科研院所的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科研项目的管理要求,对现有的财务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根据国家科研项目的管理节点,利用电脑网络建立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和开支符合性的预警系统,督促项目组按进度和要求执行预算,及时履行项目承担单位的法人管理职责,出现预算与实际执行有出入时,及时依据财教[2011]434号文“办理预算变更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4。完善科研项目的绩效管理,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科研热情和科技创新
与地方科研项目相比,国家科研项目的要求更高,完成难度更大。目前,国家科技部已建立科研项目完成的信用评价体系,对国家科研项目完成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本单位甚至本地区下一步的项目申报,对地方科研院所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为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国家科技部和财政部出台了(财教[2011]434号)文,将科研经费划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二部分,其中,间接费用“可用于对科技人员的绩效奖励。为此,地方科研院所应建立项目绩效管理体系,以项目合同(任务书)所规定的考核指标和完成进度为考核节点,将项目的完成情况与科技人员的绩效奖励,以及项目经费的继续开支挂钩,建立动态管理体系,对按进度完成研究,取得显著科研成果的项目,对科技人员实施绩效奖励,而对未能按进度完成研究的项目,责令项目组进行整改,并在经费开支上从严控制,由此确保国家科研项目的按时。按质完成。
四。结语
地方科研院所承担国家科研项目可显著提高自身的研究水平,推动地方科研事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国家科研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地方科研院所由于一直以来作为承担单位承担国家科研项目不多,在国家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必要根据国家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要求,完善单位现有的管理体系,对国家项目进行动态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国家科研项目研究,推动本单位的发展。
地方院所承担科技部科研项目财务管理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