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得税会计相关问题的探讨

一。所得税会计的发展历程

所得税会计作为税务会计的一个重要分支,是研究处理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差异,反映企业所得税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一整套会计原理。程序和方法。

的所得税会计起步较晚,1994年6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暂论文网行规定,成为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主要依据,标志着所得税会计核算与税法适度分离。随着企业所得税法和会计核算对于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的差异不断出现,2000年12月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企业在核算所得税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准则),明确提出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标志着所得税会计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所得税会计现存的问题

目前,根据所得税准则的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企业所得税。在资产负债表实施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障碍和问题。

(一)观念难以转变

现代会计理论认为会计准则的制定有两种观念,即收入费用观和资产负债观。长期以来,无论是会计人员,还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都更关注企业的利润,对利润表的重视程度更高于资产负债表。所得税准则颁布之前,所得税会计核算遵循的是2000年12月份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该制度规定企业是在收入费用观的指导下,以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作为核心,分析税法和会计上对收入。费用确认和计量的差异,并采用应付税款法等方法核算企业所得税。所得税准则颁布之后,要求对企业所得税采用资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使得所得税会计核算的基础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确定其计税基础,当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存在差异时,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这种方法的核心是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要实现这种收入费用观到资产负债观的转变,克服财务人员和信息使用者这种观念上的顽固性,并非易事。

(二)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所得税准则实施以后,所得税会计核算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规范,但仍然存在一些缺陷。所得税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对相关概念进行了较深入的诠释,但由于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准则中的有关规定仍然显得难以理解。有些科目的设置不够合理,例如,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都没有设置明细科目,这使得很难区分这些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的原因,同时也给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工作带来一些困难。

(三)财务人员水平有待提高

现阶段,财务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水平普遍不高。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之前,大部分企业对所得税的核算采用的是应付税款法,该核算方法相对简单。企业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以后,增加了大量的职业判断和信息披露工作,需要会计人员有比较强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加之核算方法由过去简单的应付税款法转为较复杂。不熟悉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一步加大了所得税会计处理的难度,给企业会计人员带来了新的挑战。

三。完善所得税会计的措施与建议

(一)转变观念

传统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所遵循的是收入费用观,无论是应付税款法还是纳税影响会计法,都是通过会计利润,确认所得税费用,从而计算出净利润。而资产负债观认为,企业的收益是企业期末净资产比期初净资产的净增加额,而净资产又是由资产减去负债计算得到的,在资产负债观下,收益的确定不需要考虑实现问题,只要企业的净资产增加了,就应当作为收益确认;相比而言,资产负债观更为注重交易和事项的实质。从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看,资产负债观正日益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同,这表明人们对真实公允“更为强烈的追求。

在,会计准则的制定也向资产负债观转变。一方面资产通过计提八项减值准备,积极向资产负债观靠拢,力求保证资产负债表会计信息的真实公允。另一方面又废弃原会计制度规定的应付税款法与递延法或利润表债务法的所得税会计处理,而选择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会计理念也转向了资产负债观。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主管部门。财务人员和信息使用者都必须更新观念,形成一种自上而下的合力来形成新的观念。

(二)完善所得税法与相关会计准则的措施

建立企业所得税会计必须有严密的法律规范。一是明确不按所得税准则规定进行所得税会计核算所产生的后果的法律责任;二是确立企业所得税会计的法律地位。使所得税核算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才能做到有法可依“;三是全面表述所得税会计相关准则的目的;四是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递延所得税负债设置必要的明细科目。

另外,通过研讨会。报刊杂志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所得税术活动,加大所得税会计相关会计准则的调查与研究,进一步研讨具有中国特色的所得税会计准则发展思路,使其不断完善。

(三)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和水平

会计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人员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进而影响整个企业管理水平,因此加强会计人员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税法知识教育非常重要。首先,相关部门应及时宣传,让财务人员了解并掌握新颁布的税法条例和所得税会计发展趋势,同时对在职会计人员展开定期业务培训。另外,企业可以采用竞聘上岗等方式促进在职会计人员积极进行自我提升。通过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会计人员队伍,来提高企业会计核算和所得税会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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