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务控制的角度来看,国有财政资金的监管可分为两个部分: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前者是在会计主体内部,在会计核算过程中由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共同实施的内部监督,后者是指来自会计主体之外的相对独立的审计组织在单位会计监督之上对会计工作实施的检查监督,通常包括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内部审计论文网与本单位会计相比,就一定程度和范围而言实际上也是一种外部监督)。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是对同一经济业务过程进行控制的两个不同阶段,是资金监督全方位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虽然在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监督的方式方法以及监督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但从监督的意义和目标来看却是一致的,即保证国有资金在使用单位内部按照预算规定安全完整的运行。为了更清楚地说明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在国有财政资金运行中的各自职能,笔者试从会计监督与国家审计监督(即政府审计监督,以下统称审计监督)的重要意义。联系以及区别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旨在进一步加强对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认识,促进两者的完美结合,充分发挥各项经济监督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应有作用。
一。正确认识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的重要意义
1。正确认识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有助于科学地区分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准确把握二者的职能和作用。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在表面上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但二者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独立工作,有各自不同的工作职能和职责范围,正确认识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从本质上对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加以区分,在业务监督领域,对于充分发挥两者的职能和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
2。正确认识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有助于从宏观方面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共同推动国有资金监管工作的贯彻执行。从宏观管理的角度来看,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目标指向是一致的,都是通过自身的业务工作为决策者提供正确管理的依据,正确认识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深刻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有助于加强两种监督的相互协调配合,更好的服务于国有资金的监督管理。
3。正确认识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有助于分清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之间的责任,从不同角度客观分析评价各单位的财务运行状况。监督责任是监督主体在监督过程中应负有的相应责任,会计监督的责任是指会计监督过程中产生由会计主体应该承担的责任,审计监督责任是指审计监督过程中由国家审计机关应该承担的相应责任,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性质的不同决定了两者各自享有的权利不同,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对于国有财政资金的财务运行状况,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能够通过不同的执法手段。依据不同的业务标准进行分析评价,以揭示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这样就产生了分析评价的责任应该由会计负责还是由审计负责的问题。正确认识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便于分清两种监督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有利于对各单位资金运行情况作出客观全面的分析评价。
二。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区别
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的主体不同。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主要区别表现在监督的主体不同,会计监督是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监督主体是以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为主的会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从这一点看,会计监督具有监督范围的局部性和监督人员的复杂性,也就是说,会计监督仅指单位内部不同层次。不同级别的人员共同参与的一种内部控制形式。而与此不同的是,审计监督则是国家审计机关代表人民政府由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具体实施的。对被审计单位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监督,因而审计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法定的审计机关,相对于会计主体而言,审计监督主体具有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它是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之下工作的,是为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
2。监督的内容不同。无论会计监督还是审计监督,监督内容都与其职能密切相关,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的不同,集中体现在二者所具有的职能不同。会计监督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一百多年前,在资本论就明确指出了会计的两大职能:反映和监督。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会计职能直至今天演变为集核算。监督。分析。考核。预测等多种职能于一身的重要经济管理活动,与此相适应,会计监督的内容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会计监督除了履行自身的监督职能外,同时还蕴含着会计服务的功能,会计监督作为单位内部经济监督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手段,不仅存在于机关。企业。事业等使用国有资金的单位,也广泛存在于私营企业。个体企业等非国有资金单位,可以说,凡是有资金运动的企业或组织,就必然存在着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而且随着经济市场化的发展,会计监督在整个会计工作中的地位必将快速提升,会计监督的内容将越来越深刻,监督的覆盖面也将越来越大。审计监督的内容同样是审计职能的反映,受审计工作特点的制约,审计具有监督。评价。鉴证三项职能,其中审计监督是审计最主要的职能,国家审计机关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其审计对象和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审计结果必然要与国家相关政策法令保持一致,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审计监督的内容就目前来看主要局限于使用国有资金的单位,民营经济的发展短期内不会对审计监督内容的拓展产生太大的影响,但随着政府宏观调控的需要,集体经济和私营企业税收纳入审计监督的范畴也是完全可能的。
3。监督的方式方法不同。会计监督是会计工作中的一种专门技术方法,它的方式方法体现在会计工作的各个方面。例如,会计的方法包括会计核算。会计分析和会计检查三个方面,而会计核算又分为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簿。试算平衡。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七个组成部分,是会计工作的主要内容。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互相渗透互为因果,也就是说,在会计核算中,处处体现着会计监督的内容:设置账户是通过账户分类对单位发生的会计事项进行会计监督,其目的是将本单位所有的资金运动均纳入会计核算,以保证会计记录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复式记账要求对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进行记录,并通过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监督和控制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对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直接监督;登记账簿是对会计凭证加工整理后的综合反映,其实质上是为日后的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提供依据,做到有据可查;试算平衡是对会计业务处理结果实施的一种会计监督,某一会计事项处理完毕后如果不能够做到试算平衡,或者说试算后不平衡,则说明该项业务处理已经发生了错误;财产清查是会计监督最直观的一种方式方法,它主要是通过盘点现金实物。核对银行存款和往来账项进行;编制会计报表是会计核算的最终成果,也是会计监督的一种特殊形式,通过编制会计报表可以验证会计核算是否正确,会计要素是否完备。由此可见,会计核算的每一种方式方法中无不体现着会计监督的职能。审计监督的方式方法与会计监督的方式方法不同,审计监督的方式方法不是与会计处理相融合,而是凌驾于会计处理之上独立于会计核算之外的体现政府监督行为的方式和方法。由于审计监督的职能不同于会计监督的职能,因而审计监督有其独特的方式方法,一般而言,审计监督实施前先要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前调查,下发审计通知书,审计过程中要编写审计日记,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审计取证,审计完毕后还要向有关部门出具审计报告,有违规问题的要下发审计决定书。就审计监督的具体方式方法来看,审计方式有就地审计和送达审计,审计方法有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见审计署6号令),正确的审计方式方法是提高审计监督质量和合理规避审计风险的重要保障。
4。监督的后果和各自承担的责任不同。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后果和承担的责任是各不相同的,首先,从监督的后果来看,会计监督只是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一种手段,对会计监督的结果,会计主体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或者说,会计监督是在本单位领导之下实施的监督,其监督的程度和结果受本单位行政管理的制约;而审计监督是独立于会计主体的外部监督,它代表着国家和政府的利益,对于政府审计机关下达的已经生效的审计决定书,被审计单位除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外,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就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受到相应的制裁。其次,从承担的责任来看,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根据权利责任对等的理论,会计工作中的责任也必然归属于会计主体,也就是说,对于会计监督产生的责任应由本单位自行承担。而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代表政府实施的监督,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九条也同样作出了明确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这一规定表明,审计监督及其产生的责任应由人民政府或负责审计监督的审计机关负责,这是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又一明显区别。三。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相互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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