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基本概述
增值税(Value-added Tax)是对商品(含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在流转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种。增值税由消费者负担,属于价外税,增值税的原则是有增值才征税,没有增值不征税[1]。
增值税能够吸引国际的青睐,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具有税收中性,可以有效避免重复征税。纳税人和社会仅承受税收负担,税收不会给经济带来额外损失。然而生活中,要想存在完全的税收中性是不现实的。这里所说的增值税的税收中性是相对于营业税这一流转税而言的。增值税每一个流通环节仅仅对新增加的价值征税,流通环节增加并不会导致税负增加,造成重复征税。这就使得资源配置基本不会发生改变,得到较为中性的税收结果。第二,易于税负的转移。同为流转税,设计较为科学的增值税相对于营业税来说更容易实现税负的转嫁。因为增值税避免了重复征税,增值税釆取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办法,抵扣的每一环节所纳税额非常清晰,便于经营者将其税负记入产品价格,转嫁税负,使其最终由消费者来承担。第三,征税具有普遍性。商品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只要有新增加的价值产生,就都是需要依法缴纳增值税的。增值税流转中都会产生新增价值,因此在经济活动中,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领域都会产生增值税的来源。与三大流转税的其他两个,营业税与消费税相比,在确保国家财政收入方面,增值税的这个特征更加具有优势。文献综述
营业税(Business Tax),是对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属于流转税。增值税的税率和税目是根据征收对象的品种进行的划分,而营业税则是根据不同行业做了划分。
营业税主要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征收范围广泛。营业税征税行业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日常方方面面。所以说,在我国,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很广泛。第二,计算方法简便。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其全部的营业额,营业税又实行比例税率。营业税的应纳税额为营业额乘以相应的税率,而且营业税的税收收入不会受到成本和费用的影响。第三,营业税按行业计征。营业税涉及交通运输业、文化体育业、邮电通讯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营业税行业不同税率不同,每个行业采用不同的比例税率。
营业税的优点显而易见,就是应纳税额的计算相当简便。但是营业税的缺点也很明显,营业税不进行任何扣除,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很容易导致重复征税。营业税作为独立税种在我国存在了三十年,它一开始属于工商税的一种,后来分离出来。三十年间,营业税虽进行了很多次的修改完善,但是它的缺陷重复征税与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明显。为了适应发展变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也就成为了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