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论 23
致 谢 24
参考文献 25
1 引言
收购兼并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式,对规模经济的发展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并购,扩大自身规模经济,进入新行业,使本身的经营业务分散化,甚至成为公司资本运营和投资的手段等等。然而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的并购可能将导致垄断, 影响正常竞争,对市场可能有不良影响。2008 年8 月1 日,我国首部《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其中专门在第四章对企业并购作出相关规定。从全球的经济发展形势来看,企业并购发展迅速,各国企业并购进行得有声有色,因此,各国反垄断法都对企业并购的相关问题制定了较为严密的法律法规规定,使企业并购的发展有法可依,为企业并购的发展扫清制度上的障碍。
反垄断法在美国被誉为“自由经济的大宪章”,中国有学者称之为经济法学中的“显学”。市场经济讲求的是自由、活力、创新,自由市场的精神气质,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的守护神,其目的就是要建立一个公平、有序的竞争性市场,它是经济的基本法。垄断破坏的是自由市场的原初价值,它损害了自由、妨碍了创新,进而影响到效率和经济发展,最终也损害消费者的利益,遏制妨碍创新的垄断行为是有必要的,反垄断法从根本上说保护的就是创新。
2009 年3 月18 日,中国商务部依据《反垄断法》就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反垄断审查作出裁决,认定此项收购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否决了此项并购。自此许多学者将反垄断法与企业并购相联系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从研究内容看主要是从法律角度,探讨反垄断法对并购的规制及反垄断法实施相关问题。
本文采用规范研究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反垄断法对并购的规制为切入点,从并购规模、并购过程、外资与内资区别等视角,探讨反垄断法对并购的影响。具体章节安排如下:第二章对并购概念、类型、动因理论及反垄断法的法律体系、实施现状等内容进行阐述;第三章对经营者集中审查程序和实体规则进行详细分析,并比较反垄断法实施前后对并购规制的区别;第四章分为三部分,分别从并购规模、并购过程、外资与内资区别三方面对反垄断法如何影响并购进行论述;第五章通过对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的回顾,从个案来看并购案的否决对并购当事人及所属行业内企业等的影响;第六章提出一些应对反垄断法对并购的影响的建议。
2 并购理论及反垄断法概述
2.1 并购概念
2.1.1 并购概念的一般界定
并购的概念在不同领域内有不同的理解。在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中,并购(M&A)即收购与兼并的合称。兼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独立企业或公司合并成一家企业或公司的行为。收购是证券法上的概念,特指上市公司的收购,即投资者公开收购上市股份以获得控制权的行为。
在中国证券市场上,一般认为并购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并购包括兼并、收购、股权转让、资产置换、债务重组等行为,不考虑对象是否是上市公司,也不考虑控股权是否发生了转换;而狭义的并购仅指获得了上市公司控股权的收购(或转让) (朱宝宪和王怡凯,2002)。而证券市场上,经常出现的资产置换、股权转让是与并购相关联的概念。“资产重组”是一个与兼并收购相关联的概念,是有关兼并、收购、托管、资产置换、借壳、买壳等行为的总称(陆国庆,2000)。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