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2007.1 规定了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开发支出”项目。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2007.1 要求企业应当披露研究开发支出中计入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金额
资料来源:证监会、财政部网站文献综述
2.2高新技术企业特征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高新企业是指通过科学技术或者科学发明在新领域中的发展,或者在原有领域中革新似的运作。在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一般是指在国家颁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也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应具备的条件作了详细的规定。
2.3 2011~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披露现状
本文选取2014年荣获“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所有621家企业中的54家已经在A股上市的企业(不包括创业板上市公司),对其2011~2014年近三年年报的研发费用的披露状况进行统计比较与归纳,其披露状况见表2。
表2 2011~2014年54家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披露情况表
披露程度 数量
2011 比例 2012 比例 2013 比例 2014 比例
设置“研发支出”情况表 10 18.52% 53 98.15% 53 98.15% 54 100%
披露研发支出情况说明 3 5.56% 16 29.63% 18 33.33% 25 46.30%
披露管理费用明细表且设置具体研发费用二级科目 48 88.89% 50 92.59% 50 92.59% 52 96.30%
设置“开发支出”项目 54 100.00% 54 100.00% 54 100.00%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