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现行的债务重组准则中还有着众多问题,因此人们对于债务重组准则的实施有待质疑,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愈演愈烈。会计人员普遍认为现有的经济社会中债务重组准则的改进得益于各国对此的研究。会计准则的改善需要制定与实施的相互作用,只有通过这种方法才有可能不断修改,不断进步。我国债务重组准则的使用与探索可以使会计信息之间相互联系,环环相扣,阻止企业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对自身进行盈余管理,以及对证券市场监督系统的改进有很大帮助。文献综述
(二)文献综述
二、债务重组的相关内容
(一)债务重组的定义
债务重组简单的来说就是指债权人在已知债务人财务资金出现紧张的形势下困难,根据双发事先约定的契约或者法院给出的裁决给与对方一定转圜的空间或者余地。换句话说,现在的债务偿还条件只要与原来的有所不同,就可以看做企业进行了债务重组。主要方式包括:减除债务人需要偿还的债款,适当减少债务人应该偿还的金额或息金,提高利率进行展期等等。
不属于债务重组的情形包括:
(1)债务人进行股份制改造(权利与义务的实质没有发生变化)
(2)债务人企业倒闭,进行整理(这个时候应该按清算进行会计处理)
(3)债务人借新债偿还旧债(债务人借新债时,旧债还存在,但是偿还旧债的同时,之前所欠的债款可以视为已经被还清)
(4)债务人将可转换债券换为股权的协议(由于协议没有发生变化)。
(二)债务重组的属性
1。公司治理属性
在定义中了解到,债务重组的发生建立在债务人财务困难的生成。国家宏观的经济环境的不断发生改变、行业的前景不明朗、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等客观原因会有一定的影响,但我认为这些都不是最根本的,主要原因还是企业自身的问题。目前看来,我国的许多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理念都比较落后,也没有能够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大部分公司负债累累,急于求成,没有自己的方式,盲目模仿他人。债务重组主要是公司的内部治理问题,如果公司的管理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并且采取措施,那么公司发生财务问题还是选择债务重组的方式,就说明是公司内部决策出现了问题。
2。会计属性
债权人和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最主要的是双方重新确认债权和债务关系,但债务重组的最终结果只能是债权人妥协,。要进行债务重组,债权人必须做出妥协,妥协的情形主要有:减少债务人应该偿还的金额或息金,减少债务人应付利率等。由于其财务会计是会计功能,应当担当这个义务,所以能够突出债务重组会计属性。
3。法律属性
从本质上来讲,债务重组是一项法律行为,它是经过某种方法变更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原始契约,确定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历程。例如,用资产清算方法实行重组就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经过商议,之后改变债权和债务约定的行为,再利用债权转换为股权的方法进行重组,将二者之间的关联重新定义为企业内部股权持有者之间的关系。修改为债务重组的条件下,债务人和债权人根据之前的合同权益和义务的变化。至于法院主持债务重组约定以及进程的性质,它的法律属性绝对是毫无疑问的。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三)债务重组的意义
债权人和债务人债务重组双方缔约过程的本质是重新确认双方之间的债权和债务,这就意味着新的法律关系的产生。债务重组是消除债权债务关系的主要方法,债务重组是来自双方的谈判,必须坚持及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促使双方利益能够持平。债务重组的实质就是债权人给出了一定的转圜空间,承受经济上的损耗,这就要求我们花费更多的精力来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即如何在实施中使另一个方面均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