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政策公告效应对于股利政策的公告效应,国外学者的研究结论基本是相似的:股利公告存在显著的信号传递效应。
Lipson, Macquieira,and Megginson(1998)研究了美国市场1628个新上市股票的首次分红现象,发现公司上市之后发放首次红利引起的股价波动比只上市不分红公司的股价波动大。[25]Benartzi,Michaely和Thaler(1997)通过考察美国证券市场上红利增加和红利减少的事件,发现股票价格分别出现了+0.81%和-2.53%的超额收益,验证了红利公告效应。[20]Paul Asquith和David.W.Mulins(1983)年对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1954年至1980年间的首次股利分配行为进行了研究,他们采用了典型的累计超额收益率法,发现在股利公告前一日和公告日当天出现了3.7%的超额收益,表明首次股利公告具有显著的信号传递效应。64843
孔小文、于笑坤(2003)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从股利公告的市场反应及股利信息的内涵两个方面分析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信号传递效应,结果表明,上市公司无论采取哪种股利政策都会在股利宣告时产生一定的累积超额收益率。[6]俞乔、程滢(2001)以沪市和深市创建后所有上市公司发放红利的事件作为研究样本,采用累计超额收益法来计算市场对分红事件的反应程度,研究结果表明:公告日当天和公告日后一天都出现了显著的超额收益,并且发现市场对单纯的现金红利极不敏感,而对送股或混合股利的分红政策有较强的正向反应。[17]陈浪南、姚正春(2000)的研究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他们采用事件研究法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仍然不能支持现金股利的信号传递效应,但送股和配股却具有非常明显的信号传递效应。[4]陈晓等(1998)对三种首次股利公告的信号传递效应进行了研究,研究结论为:三类首次股利公告的信号传递效应都是在[-2,3]这个区间内完全实现的,并且虽然三类股利公告均能导致超额收益,但纯现金股利公告为股东带来的超额收益的显著性水平低于混合股利公告和股票股利公告,并且在扣除交易费用后完全失去了意义。[5]宋逢明、姜琪和高峰(2010)以1996-2008年我国沪深两市主板上市的所有A股公司为研究样本进行实证分析,关注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股票收益率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上市公司派发现金股利显著降低了公司股票收益率的波动。[13]
国内的研究结论基本与国外一致,无论哪种股利政策都能带来超额收益。但是我国现金分红的公告效应并不显著,不受市场欢迎。这是因为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短,股利支付缺少长时间的连续性,再加上现金分红需要扣除交易费用以及中国投资者的心态等多种原因,现金分红受到忽视,没有起到发达资本市场中的信号传递作用。但实际上,现金分红,特别是稳定的现金股利政策,对于稳定我国股票市场,降低股票收益率的波动,同时提高股票收益率的波动与基本面信息的相关性具有重要作用。
2 增发的公告效应
对于增发的公告效应,国内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定向增发方面。
Wruck对美国市场1979-1985年间定向增发的128个公司样本进行研究,发现定向增发公告伴随着4.5%的平均超额收益率。[26]Kato和Schallheim (1993) 研究发现日本公司私募发行公告日当天的超额收益率为4.98% , 而宣告日后的市场效应则呈下降趋势。[24]Chen等对新加坡1988-1993年53家实施私募发行的上市公司进行了研究,发现公告日平均超额收益为-0.84%,私募发行市场公告日[-1,0]期间的累计平均超额收益率为-0.89%,存在负的公告效应。[21]吴姚等对香港1989-1997年96家实行私募发行的上市公司样本作了研究,发现私募发行市场公告日[-3,3]期间的累计超额收益率为1.5%,存在正公告效应。[27]可见,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公告效应不一定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