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经济学家认为,信用社的合作制的深度和商业化程度的多少,取决于社员的实际需求,在新经济的冲击下,当部分传统产业逐渐消失,或者因为社员的自身需要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的时候,信用合作社自身也可能发生变化。西方学者们还从制度这一层面对农村信社的改革与发展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与思考,我认为我国可以借鉴一下。
Holger Bonus在《作为一个企业的合作联合会:一份交易经济学的研究》中,详尽分析了德国在19世纪的农村信用社。他认为这个时候德国信用社是一种混合多种经济形态的形式合作社提供奖励,社员提供信息。各国信用社,农村金融市场始终处于经济主导地位,其原因就在于这种上述费用的优势。[1]69331
Mayer(1994)认为,根据各国国家法律,在法人治理模式下的有效区域内,各国信用社的治理机制,可以分为内部或者外部治理模式,这2种模式。通过公司内部的机构设置变化和权利安排的改变来解决有关的问题的内部治理模式。主要依赖外部市场调节的外部治理模式。这两种模式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很大程度上是相辅相成的。[2]
Moerland (1995)在对美、英、德、日等国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比较之后,将模式分为市场导向型和网络导向型。美英的市场导向型模式,拥有股权高度分散,流动性强的特点。依托于公司运作的高度透明,以及在美英的完善金融换新下,拥有相对比较完善法律环境,这种模式下,股东作用变得十分有限。并不符合中国国情。
网络导向型模式有两个代表,分别是德日两国,这种模式的最大特点是股权集中、运营平稳,公司高层之间调和互助等等方面,他们更多着眼于公司的长远的利益,这种模式下的高级管理人员,大部分都是各个股东派出的代表,公司的管理情况相对比较和谐。[3]
另外,随着亚洲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的发展,香港东南亚这种模式也开始被广泛关注,该模式的特点,就是内部管理高层拥有高比例的股票,这种情况下,管理高层的个人利益和公司利益同步,公司好则大家好,以此来实现双重激励的目的。
(二)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早在新中国成立前的20世纪二三十年代就作为一种新兴的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起来。新中国成立后,农村信用合作社在的领导下发展壮大。在农村信社改革的历程中有几个特点:第一,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自其产生伊始,就服务中国的农业发展为最高目标,在历经多次改革,这一定位始终在中央的政策性文件的表述中占有重要地位,没有改变;第二,墨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始终围绕着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这两个大问题展开,并且充分实现了由管理体制向产权制度改革的过度,说明我国对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落到了实处,改革产生的实际效果也越来越强。农村商业银行脱胎于农村信用社,其精神是对农信社多年遗留的问题进行一次比较彻底的“洗牌”。论文网
在改革宗旨上应该是以国家大的经济制度为核心,以特色市场经济制度为主体的。但是,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又要面临两难的选择,即面临支持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政策问题与多年来负债惊人的信用社效益性低下的尴尬。[4]因此,农信社要进行改革就需要明确其改革的方向,是偏向商业还是偏向政策,否则就会步入很大的漩涡。[5]
在农信社改革的问题上,其主流观点还是:完善公司管理机制,储备人才,明确市场环境,解决三农问题,并寻求体制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等等多项创新。[6]我国农信社自2000年开始的改革,各个阶段都产生了成就。我国农信社的新一轮改革试点已经取得了三大阶段性成果:一是产权问题得到明确的解释;二是历史上遗留的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三是堆积的不良资产得到了解决。[7]制度变迁能为农信社带来较为显著的经济与政治成效,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层经营理念和水平也随着人才的加入,有了明显的上升,国家政策的效果也正在逐步提高。[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