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文献综述从国内现存的文献资料了解到,我国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认知与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相对而言起步较晚且研究的角度侧重于从政策的分析。自1992年我国财政部制订相关会计制度,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披露问题开始重视,到《公司法》(1994)、《证券法》(1999)等相关法律文件的出现,进一步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制度的框架体系,提高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众多学者也积极参与到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探讨中,并随着我国资本经济的发展而形成了一套套阶段性的研究成果。70335
现今,会计信息披露机制已经是公司治理的核心环节,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与公司的治理结构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吴丹(2009)在其所著的《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研究》一文中就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会计信息作为企业产出的替代变量,是衡量监督和激励是否相容、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是否匹配的关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公司治理的效率”。这是对葛惠娟(2004)年研究论述中的概况总结,同时他也特别强调了会计信息质量是检验公司治理的关键因素。论文网
正因为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治理结构有着重要影响,我国需要加强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手段和措施。朱文操、毕克如(2015)在写作《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一文中就指出“解决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必须从源头抓起,在堵截假信息的源头上下功夫”,他们觉着在虚假会计信息的治理上要找到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根源,要综合内部动因和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治理措施,各相关部门和人员通力合作、互相帮助。
2、国外文献综述
在国外,针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早,也相对成熟。自19世纪40年代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尚未建立,到20世纪20年代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初步建立,再到20世纪30年代之后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获得进一步的改进与完善,国外对会计操作程序和行为的制订,正一步步的趋向成熟和规范。其中最具典型的是20世纪70-80年代时期,美国在关于会计信息披露及失真问题研究中提出的几个主流观点,得到了整个会计界研究学者的认同,并对后世的探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在会计信息失真的概念研究上,国外的研究学者给与了不同的定义。所谓的会计信息失真即为财务报告舞弊。美国的Albrecht和Wernz、Williams(1995)认为舞弊就是指“为了从别人那里获得利益而欺骗别人的行为”,在他们看来,舞弊既是一种不合理的欺骗手段,又是以夺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的方式。其中最高级别的一种舞弊形式是财务报告舞弊。Bologna和Lindquist(1995)在他们所编著的《舞弊审计与法务会计:新工具与新技术》一书中提到:“财务报告舞弊是为了强化获利形象,达到欺骗投资者以及信贷提供者为目的而故意错报财务价值的行为”。可见,财务报告舞弊是一种有意识地欺骗犯罪行为。紧接着,管理舞弊、会计欺诈、证券舞弊等的定义相应呈现,体现出会计信息舞弊研究这一系统工程的连续性与复杂性。
同时,为了缩小会计信息失真的范围,国外也加强了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小约翰•科菲(2000年)在自己所著的《市场失灵与强制披露制度的经济分析》一文中尝试从经济学的角度提出强制披露制度是一种理想的并且能够减少成本有效战略。它是通过用搜寻信息成本的社会补贴来保证信息的数量及准确性。这种制度的实施虽然多少存在达不到分配公平总体目标的水准以及自身不具完善的弊端,但是这种改进的确推动了资本市场的配置效率及生产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