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可持续性,众多学者已经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各自的观点。
(1)关于小额贷款机构可持续性指标的研究
赵强(2011)认为对于公司来说,衡量可持续性的重要指标是看公司是否能够通过收取利息和交易费用来弥补全部成本。而且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一个公司只有能够在没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利用利息和收费来弥补所有成本,才能认为这个公司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78945
周迟(2013)认为要想评价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性,研究人员应构建公司的收益模型和风险控制模型,并分析公司的发展前景。刘芳(2013)认为衡量某个机构的财务可持续性除了使用相对指标和绝对指标之外,也可以用运营自足、财务自足、补贴依赖指数、骆驼指标和小企业教育存进会等指标。
(2)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制约因素的研究
张舒平,杨宏铭,赵小平(2012)认为小代工在发展过程中主要会遇到以下问题:资本规模小,信贷资金供给能力受限;税负偏高、经营负担相对偏重;政策信息不通畅,缺乏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担保手续不合规;缺乏系统的业务规范及操作系统;小额贷款公司在行业中的身份模糊,没有明确健全的监管机制作为其发展的保障。
诸颖妍(2010)认为我国目前缺少完善的小贷公司治理规范,而且没有成熟的规章制度来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股东利益协调等进行规定。长此以往,小贷公司被发起人或部分股东所操控的现象很有可能会发生,从而影响小贷公司的正常经营。
林恩伟(2010)认为小贷公司在归类上存在明显的“两栖”现象。虽然小贷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还是放贷,但是它不得像银行那样吸收存款,因此银行金融机构的管理办法不适用于小贷公司;另一方面,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但金融性公司如何适用公司法又无章可循。
郝好(2013)认为资金来源单一也是小贷公司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而资金不足的主要原因在于,按照相关规定,小贷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集资或吸收公共存款。除此之外,小贷公司从银行获得资金的余额,不能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0%。论文网
李明(2014)认为根据《关于小额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市场准入制度设计也存在缺陷。
此外,申韬(2012)认为虽然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回收率不低,违约的情况很少,但信用风险仍是小额贷款公司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之一,公司应做好相应的风险管理。
(3)关于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
章敏(2010)认为政府应尽快修订政策法规,明确小贷公司的身份定位,让公司发展有法可依。同时政府应逐步放宽政策面,促进小贷公司向村镇银行的转化。除此之外,政府还应该加大财政与货币政策支持力度,降低小贷公司的营运成本与贷款损失风险。
闫雪,卢继梁(2010)认为小贷公司可以通过加入社会征信体系,或者说间接接入小额贷款征信体系来改善信用评估的现状。从而使得公司对贷款人的信用状况了解得更清晰、更真实。
刘芳(2013)认为建立健全小贷公司的风险分担机制非常关键。政府应鼓励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加强与小贷公司的合作,这样可以在扩展业务范围的同时,又能控制风险。
张舒平,杨宏铭,赵小平(2012)认为贷款本土化、信息充分对称对公司控制风险极为有利。若公司发起人全部为本地自然人和法人,对本地的融资需求情况比较了解,对行业发展状况小队较为熟悉,则有利于公司的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