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以前,政府是慈善组织的主体,民间的主动性参与并不强。这主要体现在管理者身份和其资金来源两方面。就组织管理者而言,一般是政府,其次是绅民或僧侣。就其经费来源而言,也可以分为官民二途。明代中期以前,政府是慈善组织的投资主体,民间资源对慈善组织一般是属于补给性质。明中叶以后,区域商品经济日趋繁荣,出现了不少由民间出资和经办的纯民办的慈善组织。逐渐增多的民间参与改变了长期以来慈善组织以官方力量为主的传统。
从管理体制来看,民主性也不断增强。慈善组织的发展历史表明,民办化是其发展趋势。自明末以来,民间各种资源参与了善堂善会的创建与管理,会首制、董事制是明清杭嘉湖慈善组织的基本管理模式。但同时,也应当承认这些组织在管理过程中所包含的封建性,例如对婴堂乳妇的人生管制,对女婴的歧视等。
而提到同善堂,就不能不提到丁丙这个人。丁丙,清代晚期钱塘人,是杭州近代丝绸、棉纺工业的开创者之一,晚清著名学者、实业家、书画家。天资聪颖,自幼好学,家资颇丰,乐善好施,淡泊名利,热衷于开展各种慈善事业。丁丙的中青年时期正值太平天国起义,杭州也曾两度被太平军攻占,丁丙与其兄长丁申为躲避战乱离开杭州,辗转流徙到松江、青浦、南汇、上海、绍兴、定海等地。每到一地,他们都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救助难民的工作,如开办粥厂、收养难童等事。同治三年春,丁丙回到杭州后,在官府的委托和支持下,投入到一系列医治战争创伤、安定社会秩序的工作中。此后救助难民和贫民就成为了丁丙经常从事的一项工作。
除救灾恤难外,丁丙还参与举办过多方面的慈善事业和社会事业。例如创设“正蒙义塾”,接受失学儿童;设立“钱江义渡局”,免费摆渡过江百姓;设立“救生局”,拯救钱塘江水面上的落水者;举办“迁善公所”,收管窃匪棍徒冀其自新;因杭州城多火灾,创设“恤灾所”,为受灾人家提供帮助,等等。他还长期主持义仓的管理工作,粮价低落时大量购进粮食,当灾荒之年粮价腾贵之时以平价售出,以平抑粮价,使杭州市民能比较容易地渡过荒年。文献综述
咸丰十年(1860年),太平天国军队攻克杭州后,丁丙救恤难民,为重建杭州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些行为深得左宗棠等封疆大吏的赞许,同治年间,左宗棠表奏清廷禀报丁丙的功绩,清廷下旨授予丁丙知县官衔,发往江苏任职。江苏方面也敦请他前去。然而他不乐为官,宁愿留在杭州做一些造福乡里的实事。同治六年(1867)又赏给同知衔,他也没有前去任职。他所主持和参与的各项工程,虽然官府在经费上能给予一定的支持,但其不足部分往往是丁丙个人承担的。丁丙本来家产丰厚,但却为了慈善事业耗费殆尽。
宣统初年(1899年),丁丙去世,而新成立的杭州咨议局又裁减了同善堂指定的经费厘饷,这使得原来同善堂的经办士绅纷纷知难而退,同善堂一时难以为继,无人经营。宣统三年(1911年),杭州知府英霖接管了同善堂,然而他不但没有扶持慈善事业,反而将同善堂所存本金抵押给银行度日,使得同善堂数万基金为之一空。迫于无奈,杭州同善堂基本上停止了它的慈善救济活动。直到民国以后,杭州同善堂才又开始开始了日常的慈善救济活动。1927年2月18日,北伐军打败孙传芳部队进入杭州,之后接收改组了同善堂,并将其改名为杭州市立同善堂,隶属与杭州市政府。虽是官方机构,但却仍延续了同善堂“官民合作”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