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信本是最能映现人的主体精神的文体,尤其是情书,它们所表达的主体生命意欲既基本又强烈,直然是心灵的物质的产品。”[1](p7)既然是心灵的直呈,其真实性原本是勿庸置疑的,但是问题在于《两地书》是公开发表的,这使它们与我们日常书信的私密性有出入,这就让我们在阅读时带有了文学性的意识,将它与日常的书信区别而论。“为何要触犯五年前,国民清的时候,我在广州,常听到因为捕甲,从甲这里看见乙的信,于是捕乙,又从乙家搜得丙的信,于是连丙也捕去了,都不知道下落。”{3}(p9)这是鲁迅所生活时期真实的面貌,在这种严酷的连坐之下,鲁迅的书信少之又少,足以看出《两地书》中的书信弥足珍贵。
通过对《两地书》的研究可以总结出其内容的几个特点:
一、语言的亲密性
“在公开的文章中,我们需要从好几篇文章中体会到的思想,意见,在私密的通信中却只需要读到相关的一封信就可以了。所以,私密的两个人的通信,更少有隐情,也就更多“白心”即“素心”,更多心里话。但一到社会,就多有屏蔽。”[2]
不管是怎么样的书信,其本质的特点是不变的就是亲密的特点。《两地书》的内容大多以两人的生活为主,他们的亲密是建立在对双方的互相欣赏,许广平的性格有几分男子气,而当时因为参加学潮,对抗校长,有点苦闷,所以她极需要一个倾诉的对象,而鲁迅在当时青年的心目中就是一个“偶像”的存在,把他作为倾诉的对象那是最好不过的了。“老师+偶像”的关系让他们的距离亲密了许多。在第二、三集中,鲁迅和许广平的关系更是逐渐成为恋人。当鲁迅与许广平恋爱时,已是中年人了,成熟加上他本来就很强烈的政治思想意识,写的情书内容加上了剖析双方思想,攻击学界政治弊端,讨论社会人生路途等较深奥的问题。他们感情表露最直白的,可以从他们互相之间一直在变幻的称谓可见一斑。鲁迅称许广平为:“害马”、“乖姑”、“小刺猬”,“我的有蓬子的小莲蓬”等。许广平称鲁迅为:“小白象”,“姑哥”,“小莲蓬”等。这与他们在第一集中所用的“鲁迅先生”,“广平兄”,“鲁迅师”,“小鬼许广平”,“学生许广平”等称呼截然不同。从这些称呼所透露出的情感,我们可以很直观的感觉出来,鲁迅作为一位严肃的作家,在这里却展现出柔情的一面。
要以这本书“为自己记念”这是鲁迅出版这本书的宗旨,当时的鲁迅已经能很坦然,很自信地面对他和许广平的爱情了,他已冲破了身外和身内的束缚,他希望这本书成为他们两人感情的见证,一份美好的记忆。在情感世界里他成为了胜利者。再如,第二集中,鲁迅在厦门的那段时间,由于工作繁忙常常半夜翻过栅栏去寄信,此举被许广平称为“傻气的傻子”,下命令不准他半夜去投信,怕有危险。鲁迅则欣然的妥协说:“此刻已经夜一时了,本来还可以投到所外的箱子里去,但既有“命令”,就待至明晨罢,真是可惧,我着实为难”。鲁迅决定去广州,许广平欣喜之余算错归期,这时,我们似乎看到鲁迅孩童般的摇头得意微笑:“我离厦门的日子,还有四十多天,说三十多,少算了十天了,然则心粗而傻,似乎也和‘傻气的傻子’差不多,半斤八两相等也。”诙谐幽默之中却是情深意长。在书中十一月,许广平为鲁迅织了件毛背心,鲁迅收到后即穿在小衫外,说“很暖,我看这样就可以过冬,无须棉袍了。”许广平怪道:“穿上背心,冷了还是要加棉袍,这样便可以过冬了吗,傻子!”一句傻子,几多关怀、几多疼爱与怜惜。鲁迅亦日夜思念许广平,在信上画出自己居处和工作环境图,特地坐在一座刻有“许”字的墓碑边留影,照片上的“许”字还被加深了颜色。相爱的人是可爱的,也是傻气的,更是情不自禁的,“我时时惦念着你,你也刻刻牵挂着我,彼此的心每一分每一秒都为对方而跳动。”我们从这些书信内容里看出鲁迅心底里是愿意被这种训斥的爱包围的,妥协也妥协的变得温存欢喜。诸如此类的亲密的言语大多集中在第二,三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