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认为只从骑士的行为上进行规范,是远远不够的。基督教认为骑士若是能与当时的婚姻观念向契合更能便于为教会服务。夫妻之间只为繁衍后代进行婚姻生活,不能因为自己的私欲来破坏夫妻间的贞德。于是宗教干预下的骑士爱情出现了,即典雅爱情。作为一道独特的人文景观,其两大的特征为:首先,爱情的双方一方是骑士,一方是宫廷或城堡中的贵夫人、领主夫人,彼此之间的地位差距十分悬殊;二,爱情只是一种精神上的,纯粹的柏拉图式的恋爱。双方不能以肉体的欢愉(性爱)以及结婚为目的(贵夫人为已婚身份)。典雅爱情是把女性一方上升到一个绝对贞洁的环境里,把生命的本能冲动进行无限压制。
典雅爱情如同骑士阶层的出现一样,有各方面的原因,圣母崇拜的宗教情节则是典雅爱情的重要成因。在我国原始社会早期,对于女性神的崇拜可见于女娲造人,精卫填海等等,同样在古典时期的希腊与罗马也出现了对于女性神的崇拜,譬如罗马神系中胜利女神——维多利、幸运女神——富尔图娜、农业女神——赛利斯、丰产女神——刻瑞斯,女灶神——维斯塔等。在基督教中,女性神崇拜则显现在“上帝之母”圣母玛利亚身上。《圣经》中曾经记载,耶稣的母亲玛利亚与一个名叫约瑟的木匠定下婚约,但尚未出嫁便“圣灵受孕”,在马棚中生下耶稣。圣母玛利亚不同于在伊甸园中受恶魔撒旦引诱吃下善恶树上的果子的夏娃,通过与亚当进行性行为来繁衍后代,以处子之身受孕,以处子之身生子。作为没有“原罪”的“第一女性”,她完全站在了传统女性的对立面上,从根本上摒弃并取代了造成人类生而有罪的夏娃,在她身上宣扬的是基督教所期望的优秀女人所具有的本质:贞洁,谦逊,恭顺,仁爱等等。
在公元432年的以弗所大公会议上,圣母玛利亚的地位得到了充分的肯定:“任何人……不承认圣母是耶稣的母亲,……这人便是圣教会所弃绝的。”[4](P20)公元451年査尔西登所召开的第四次普世会议上,教会再一次将圣母玛利亚的身份以及地位进行了更严格的尊重与肯定,人们应以“上帝之母”来称呼玛利亚。圣母崇拜显示了基督教所宣扬的克己和禁欲的教义,主张用圣母的贞洁使信徒与教职人员身心中的原欲得到洁净与升华。同样,作为女性神的形象,圣母玛利亚所具有的充满母爱式的温柔与仁慈的特质缓和了上帝的庄重与肃穆:“信徒们热衷于通过玛利亚接近高高在上的上帝。”[5](P20)源[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想要把贞洁神圣的圣母与典雅之爱的贵夫人融合的,就必须要把圣母的形象移情到气度不凡、高雅尊贵的贵夫人身上,使贵夫人成为骑士所存在的世俗社会中可见可闻的活着的“圣母”。
假使一位男性作为骑士,随随便便在一群贵夫人中指认一个作为一生付与真心的对象,这肯定是行不通的。要论述骑士对于贵夫人的爱恋,就必须要从骑士的成长经历说起:如果一个男性想要成为一名高贵的贵族,那么他首先就要先使自己成为一名勇敢的骑士。想要成为骑士他就必须要经过三个阶段的封建骑士教育,即:侍童(7——8岁以后)、扈从(14——15岁以后)和骑士(21岁以后)。侍童阶段:将健康的男孩从家庭中分离,居住在领主的城堡中,为有权有势的领主干杂活,在此期间他可以通过领主夫人学习一些关于骑士的礼节、文化知识、象棋、口才、唱歌、乐器等技艺。扈从阶段:在这一阶段他成为了预备骑士,重点学习“骑士七技”,骑术、投枪、剑术,狩猎为四处征战做准备,游泳、吟诗,弈棋为提高情操俘获女主人欢心做准备。此时他升级成为一名随从护卫,征战时要随领主出征,肩负着保护领主的责任。当他成功渡过前两个阶段经过授剑仪式,就成功的晋升为一名真正的骑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