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语言的狂欢
巴赫金的狂欢诗学对正统的语言充满挑战与僭越,粗俗的语言携带着反叛权威和秩序的破坏性力量。在冯唐的小说里,享受着语言的狂欢,把文字当做武器,指向正统和规则。语言的高雅和粗俗,青春的狂放和不羁,成长中的困惑和迷茫,各种对立的,不协调的因素相互排斥着、共生着,通过调侃的、杂糅的语言表达出来。
(一)写作的快感
读冯唐的小说,常常会让你忽视故事,忘记情节,而完全被小说的语言呈现所吸引。冯唐《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的“后记”里写道:“我要唠叨,我要写作的快感,我要记录我感受到的真实。”[2](P201)冯唐的“唠叨”不繁琐却巧妙,那是一种幽默的,带有北京道的,充满智慧和文学趣的“唠叨”,他在博客中说:“用文字打败时间”,在这里,他用文字征服读者。在阅读中,往往被他的语言所吸引,故事情节反倒是次要的了。
“万物生长三部曲”没有扣人心弦的情节,没有离经叛道的异端邪说,只有冯唐倾注了全部感情的“还原状态”。“为了文字的责任和自己的快感,在故事情节与还原状态之间,我再一次选择了后者。”[2](P201)他完全做到了这一点,对记忆里的生活中所经历的一切,雨的声音,花的颜色,街道的形状和生活过的大院,都有了现实的可触性,具有情感的温度。在阅读中不小心就会走进秋水的世界,随着他一起经历着青春和成长。
冯唐的写作类似郑板桥画竹,不管什么规律与定理,随手写去,自成其风格。遵从内心的写作往往不会在意世俗的看法,不会刻意去构建形式与外观,重要的是内在精神韵,在不经意间,“其神理俱足也”。反映在文字描写上就是在常人眼里粗俗不堪的事物也堂而皇之的存在着,反差巨大的事物往往并存着,美丑相克的事物相依相附着。滑冰教练在他的眼里是美与丑的鲜明对比:“脸上全是褶子,褶子里全是没刮干净的胡茬……外号冰上小天鹅。他穿了白色比赛服在冰上滑过,仿佛凉席大小的白雪花漫天飞舞。”[3]当“褶子”、“胡茬”、“冰上小天鹅”、“凉席大小的白雪花”这些意象组合在一起的时候,你分明感受到他的恶搞,却又觉得有趣而不粗俗。
冯唐说他在三十岁之前几乎没出过北京,而在三十岁之后几乎没在同一个地方呆上一周以上。在一个地方呆太久了,感受到的东西庞杂而琐碎,所以他写出的关于北京的小文,东一榔头西一杠子,毫无逻辑章法,可能和老舍犯了同一个毛病。 [4](P53)冯唐在他的杂文《我混沌、脏乱、安详、美丽的北京》中如是说,这样的“感受太多”、“毫无逻辑章法”的写法在“北京三部曲”中随处可见。在新年晚会上,看着朱裳跳舞的秋水,想起了第一次去纽约的老爸老妈、酒店套间的小狐狸、嫁给非洲酋长的翠儿、梯子的一系列男朋友、三单元的公猫和五单元的母猫,晚会在和谐的氛围中结束,朱裳抽到一个很丑的布娃娃。地球是圆形的,按照一个方向一直走,总是能回到原点,冯唐在他的无数分支散叶的想象之后,还会回到原来的主题。秋水学医、经商、投资,变换不同身份,走过许多城市,无论走多远,还是会回到北京来。源[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以前认为只有感情细腻的人才适合写文章,文字在他们的笔下,似乎是有了生命,能准确的表达出笔者所想表达的感情,如今,我觉得经历丰富的人也适合写文章,读万卷书和行万里路的人都是有能有才的人,然而行万里路的人写出的文字更加灵动生活,虎虎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