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唐宋至明清时期秘书词义的变迁
当然在唐宋时期,秘书工作者并不是直接被称为秘书,而是具有各种名称,例如“通事舍人”,“起居舍人”等。此时“秘书”一词的含义仍然是指官职,但是此时的秘书不再是以协助统治者编订一些图书为主要职责,而是能够同时肩负其他服务性的职能,例如引见百官、慰问将军的家属、造访地方名士和长者等。
明清时期,统治者实行高度的中央集权制,秘书制度的发展也受到一定的限制。此时“秘书”的含义也并未有太大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