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法利之所以对爱玛如此的深情,首先就在于他很少接触到女性,所接触到的女性大都是风华已逝、举止粗俗的老女人。包法利的第一位夫人是一位四十五岁高龄的寡妇,“其貌不扬,骨瘦如柴,满脸粉刺”[1](p11),婚后的包法利钱财与人身自由都受到了限制,当家的太太不但拆看他的信件,窥探他的举动,隔板偷听,甚至于衣服搭配以及吃食方面都受到了严格的控制,说话反复无常,包法利在身体和精神上都受到了深度的折磨。而爱玛年轻漂亮,受过良好的教育(在圣乌尔苏修道院上学),懂得舞蹈、美术、钢琴以及生活的艺术等。相比较之下,爱上爱玛是情理之中,同时也是必然的。
其次是包法利在遇到爱玛之前,他的生活从没有如此称心如意过,“中学时期闷在高高的围墙里,形影相吊,同学们不是比他有钱,就是比他成绩棒。他的口音、他的穿戴,都是他们取笑和奚落的对象;学生的母亲来到会客室,手笼里还带着点心。学医的时候,囊中羞涩到请不起小女工跳舞,本来可以做情人的。跟寡妇一起过的一年零两个月。她的双脚就像冰块一样凉”[1](p30)。于是“在他心目中,她是天下中最重要的”[1](p30)。
最为重要的一点是,“他迷恋爱玛。欣赏爱玛的,正是爱玛本人在浪漫的幻想中百般寻求却无法获得的那些东西。查理几乎是不知不觉地爱上了爱玛,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真挚感情,完全不同于她那两个卑鄙庸俗的情夫鲁道夫和莱昂的那种肉欲、轻薄的感情。”[2](P118)爱玛使他情窦初开,他总是还没到约定日期就早早收拾、打扮一番去爱玛的家,他不清楚自己每次为什么如此的兴致勃勃,就算是想到了,他也把他归为病人伤势过于严重,甚至是有利可图。在结婚之后,爱玛置办的一些小玩意儿,“个中妙趣,包法利一点儿也不懂,可他越是不懂,反倒觉得越有意思。这东西使他神怡心醉、使家具温馨舒适,如同金沙铺满了他的人生道路。”[1](p54)文献综述
二 “平庸”的男人
爱琳娜认为“包法利这个‘有嘘息的生命’可谓天下第一无能丈夫。”[3]也有人认为在小说中“他也有弱点:愚钝,麻木,平庸。善者有其恶,恶者有其善。”[4]相比较来说,爱琳娜的话过于绝对,后者的评价更为公正,包法利更多的是属于在具有众多缺点的死海中也不乏几抹闪光点。
包法利作为一名医生,虽然天性愚钝,在第一次医学考试落败之后,但是愿意重新埋头用功,坚持不懈,最终以相当高的分数通过考试。他十分容易地治好了鲁奥先生(爱玛父亲)的骨折和侯爵的口疮,并且医德很好,懂得在适当的时机宽慰病人,并不主动向贫穷的病人们要诊疗费。“他在庄稼汉家里吃炒鸡蛋;把手伸到潮湿的被窝里替病人放血,脸上溅满血迹;倾听病人的喘息;检查抽水马桶;撩起病人肮脏的衣服”[1](p54)小有名气的包法利“为人谦和,见到孩子都抚摸几下,从来不进酒店,乡亲们都很喜欢他,他的品行博得了众人的信任。”[1](p54)
包法利对人的感情是纯粹、美好的,即使是他对他尖酸刻薄、管束过严的第一任妻子埃洛伊兹。妻子逝世五个月之后仍然沉浸在伤痛中。在莱昂离开永镇时,永镇上所有人都认为他会在巴黎过着放荡不羁的生活,只有包法利对他表现出生活、饮食等真正的关怀,表现出最纯真的同情。
包法利显得平庸是因为爱玛“鄙视和抛弃所有不能立刻满足她心灵需要的事物,从一切事物中获得收益。”[1](p32)包法利的谈吐之所以平淡、枯燥,一方面是因为包法利自身建设不足;另一方面是周围的人工于心计,而包法利天性温顺;更为重要的原因是爱玛受资产阶级腐朽文化的影响,使她对一些事物的见解过于理想化,浪漫化,极端化。因为包法利不会游泳、击剑、放枪,甚至不会解释爱玛在一本小说里遇到的一个骑马术语,爱玛就恨他,甚至恨自己给他的幸福。爱玛认为一个男人应该多才多艺、无所不知。这种要求本身没有过错,但是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何况是包法利呢?爱玛对包法利的不满还体现在肉欲的不满上。“凡健康正常的爱情,需要两种感情的结合,一是温柔而执着的情,另一种是肉感的欲。”[5](p223)包法利倾尽一生给予了爱玛第一种感情,却忽视了第二种感情。肉体的渴求、金钱的欲望、情感的失落,全都混杂在一起,使爱玛痛苦不已。然而包法利没有丝毫的察觉,居然认为她的幸福来源于他。爱玛把所有来自于烦闷无聊的怨恨,统统算到包法利身上。周围举止粗俗的人们,使爱玛十分的厌烦。她甚至吝啬自己对年幼的女儿贝尔特的疼爱,对被自己推倒划伤脸蛋的女儿表现出厌恶的神情,原本美丽可爱的女儿在她心里却是如此的丑陋。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