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述,影视艺术作品作为一种混合性的、多媒介形式共同参与的信息载体,其在文化传播当中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影视艺术作品的传播有助于受众了解其内容中的背景文化。回顾历史,自上个世纪“二战”结束至今,我们所处的世界正在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进行着文化的融合和交往。可以这样说,在历史进程当中,很难再找到类似的像如今这样一种“东—西方”文化频繁沟通和相互了解的现状。随着电影、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形式的普及,世界上似乎已经不再存在某种对人类来讲陌生和神秘的文化系统。甚至可以这样说,只要你有去了解某种文化系统所包含的内容和意义的想法,你就可以通过现有的书籍、网络资料甚至是来自此文化系统的代表所作的演讲来迅速熟知它。在这其中,电影本身“跨媒介”的传播特色,无疑是最具有代表性的媒介形式。似乎只要我们愿意的话,我们就可以通过观看印度“宝莱坞”电影来了解印度文化的内容,可以通过观看美国“好莱坞”的影视大片来了解什么是“美国精神”,什么叫做“美国梦”。以在美国电视剧作品史上极具代表性的作品《老友记》为例,其讲述的是六位在纽约生活的青年人成长中的各种际遇。在这部影视作品当中,剧作者努力地将原汁原味的美国生活展现得淋漓尽致。正是这部作品使得无数异国人对美国的文化及生活方式产生了向往,并认同美国文化中所包含的诸多元素。由此可见,影视作品在文化传播、宣传方面的效果、宣传范围等是其他艺术媒介形式所无法比拟的。换言之,影视作品应当是目前现存的传播文化形式中最直观和高效的媒介形式。
正是因为影视作品是一种综合画面、声音、影像等多种媒介的传播载体,不同于文字、音乐等单一性的媒介形式,它包含众多的元素在其中,在制作影视作品的过程中,它的复杂性和难度指数都比较高,所以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一个在学界广受讨论的问题,即影视作品中的文化“误读”的现象。同时影视作品本身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受众群体接受的程度较高,文化“误读”这一现象也就表现得更加明显。
因此,本文主题乃是探讨影视作品当中的文化“误读”现象,通过对于这一现象的阐述来分析其成因,并结合实际试提出一些可行的措施去利用和规避这一文化“误读”。
2 文化“误读”的理论分析
由柏拉图“洞穴之喻”所引发出现的“理念论”可以被认作是西方文艺理论中对于“文本”解读活动的一种核心理论。西方文化系统之中,由柏拉图这种思想发展出的“镜像zhuyi”和“实在zhuyi”思想,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一直成为了对于文本解读活动中的评价标准,即,媒介载体(文学,绘画,戏剧,电影等)一定要符合客观世界,而受众对于其解读必须要符合这些载体所蕴含的内容和意义,不能在这之外或者以另一种维度去对其进行“误读”。具体来说,在反映史实的影视作品中,例如《角斗士》、《建国大业》等作品当中,其创作者最留意的乃是片中的故事和场景是否符合当时的史实,是否能够完好无缺的还原当时的历史语境。如果作品和史实存有偏差,则就被认为影视作品的创作者存在有“误读”现象。文献综述
而到了近代,伽达默尔凭借其“阐释学”原理扭转了世人对于“误读”概念的理解。在伽达默尔的“阐释学”理论系统之中最具有历史价值的一点就在于首次强调了“误读”现象的合理性问题,即“合法的偏见”这一概念。“偏见未必就是不合理和错误的,实际上偏见实实在在地构成了人类全部体验能力的最初直接性。偏见,即我们对世界敞开的倾向性。” 这样,我们面对电影等媒体介质时,可以将自己已有的,先前就习得的那些文化传统介入到对于某一部电影的理解当中,并将电影中所蕴含的文化因素和我们自身心理中的文化传统相同化,使得我们所观看的电影在这种同化之中变得敞开化,意义也因此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