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产品区域品牌定义方面,凯文莱恩凯勒(2003)指出。区域品牌由地理位置或者空间范围为界定的品牌。里克莱兹伯斯等(2004)认为,区域品牌具有漫长的历史,是伴随产品品牌的产生而同时出现的一种特殊的品牌。罗海成和王秉安(2002)认为,区域品牌是指定的区域范围内其中一种产品或某一类产品的品牌,是这个区域内一群生产经营该产品的经验者们所共同拥有和以及使用的公用品牌。
在农产品区域品牌构建方面,黄俐晔(2008)认为,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建设主体是政府部门、组织协会还有相关企业,三者是缺一不可的。这三个建设主体,在区域品牌发展的不同时候,他们的责任权利与义务不尽相同。他认为区域品牌的建设和发展是政府推动、社区自治、质量标准保障、法律法规保障、文化融合、舆论导向、教育保障等多种制度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 胡正明、王亚卓(2010)认为,农产品区域品牌的构建分为区域农产品——农产品集群——农产品区域品牌形成——区域品牌稳定发展——区域品牌消亡五个环节。他通过农产品区域品牌形成和成长路径模型分析得到,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组合下的农产品区域品牌形成与成长阶段中,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发展核心还有重点是不同的。李亚林(2012)认为,农业产业集群是农业区域品牌形成的重要载体。沈鹏熠(2013)认为利益机制、竞合机制、学习与创新机制、传播机制、管理机制是农产品区域品牌形成过程中的重要推力。
在农产品区域品牌影响因素方面, 马青学(2010)认为,注册商标使农产品区域品牌获得合法身份,是构建及保护农产品区域品牌的重要手段。李亚林(2010)指出,农产品区域品牌构建过程中,要重视品牌危机管理,做好农产品品质把关,加强企业自律教育,杜绝品牌搭便车和品牌滥用情况的出现,损害区域品牌的长久发展。王卫、恪光雾(2011)认为,在农产品区域品牌构建的过程中,市场机制与政府政策十分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