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
美国是世界上开展中小学信息素养教育较早的国家,美国学者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提出应该通过信息素养教育来提升人们应用信息的能力。美国在1985年把信息素养教育纳入到科学知识的行列[3]。美国更在1990年成立了信息素质论坛,这个组织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各国的信息素质意识,方便各国开展信息素养相关的活动。美国还陆续成立了相关的组织与协会,促进学生信息素养方面的学习,进一步促进信息素养教育。并且先后制定了信息素养标准,在指导本国的信息素质教育的同时,也被其他国家所学习采用。为大众所熟知的“big6技能”是以解决评判思维的信息问题为基础,目标在于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68944
(2)日本
日本是最早重视信息素养教育的亚洲国家,他们提出“信息运用能力”的概念,通过把信息运用能力贯穿在教育活动中培养学生的信息技术能力。1989年实施了以计算机的相关内容为核心的信息教育,1991年在《信息教育指南》中制定了学生应具备的信息运用能力[4],1996年日本阐述了信息化教育,提出应该更加重视培养学生“生存能力”和“信息综合利用能力”。
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信息素养研究起步较晚,20世纪80年代,我国只是重视培养大学生的信息素养教育,到90年代以后才将逐步重心移到中小学的信息素养培养上。
我国也在1998年明确规定了要在全国范围普及中小学信息化教育[5],这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意义在于:一方面,有利于培养中小学生的信息素养,应提高运用信息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对于加快我国信息素质教育的发展有重要意义。教育部在15年前规定了中小学信息教育中实际操作是培养信息素养的关键,2001年,教育部进一步强调必须提高普及率[7];同时颁布《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制定了高中阶段信息技术课程的改革实施标准。我国从2003年开始实施给中小学学生和教师较大教学资源供给,促进中小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夯实了基础[8]。
我国在吸取发达国家经验的同时自己也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提高我国素质教育水平。虽然当前取得了很好地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的培养,是实现我国的信息化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