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文献综述(发展趋势)
我国最早成体系的社会救助可以追溯到先秦《周礼》,当时已有慈幼养老、赈穷恤贫、宽疾安富的思想。1994年我国颁布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标志着我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上海最早的救助形式是物资救助,而后发展为以工代赈。在社会zhuyi建设初期,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社会救助主要由单位救济,农村开始实行“五保制度”。改革开放时期确定由政府负担社会救助。经过多年的发展,社会救助从最初的物质上的济贫发展为包含心理贫困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的完整体系。
截至2020年,我国必须要实现全面脱贫。谢增毅等多名学者提出在接下来的救助工作中,应当出台社会救助的相关法律,健全法律体系,同时要强调社会救助的科学合理,并推进城乡制度统一,最后是明确个人责任,提高受助者的自身能力,最终实现全面的永久脱贫[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