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音乐课程评价的内容、方式和方法
课程是实现教育教学目标的重要途径,是开展教育活动的基础,是一种表达的载体,是反映教育思想和理念的基本形式。因此,课程是教育教学的核心。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满足学生在特定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发展条件下的客观需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仅决定于教育的改革是否符合一定的社会需求,也决定了改革的方向、目标和改革的规模。
2.1音乐课程评价的概念
关于评价问题的认识众说不一,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评价是对教育目标和它的优缺点进行判断的系统调查,是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的过程克隆巴赫从信息论意义上阐述了他对评价的看法,为作出关于教育方案的决策,收集和使用信息。 从狭义上讲,评价是一个价值判断的过程,价值判断要求在事实描述的基础上,体现评价者的价值观念和主观愿望。不同的评价主体因其自身的需要和观念的不同对同一事物或活动会产生不同的判断。
近年来,我国教育工作研究者对教育评价概念也进行过许多的探讨,从实际出发,对评价的含义作了种种描述,尽管这些描述不尽相同,但总体概括起来讲大多数都是对评价对象的社会价值作出的判断过程。
2.1.1关于音乐课程评价标准的内容源'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音乐课程改革强调了音乐与社会生活,以及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相联系途径,并通过音乐作品和音乐活动引导学生对民族、社会和历史生存环境所熟悉的音乐语言理解,从而了解音乐的传统文化,尊重并理解世界其他国家和其他民族音乐的文化,拓宽音乐文化视野,逐步建立起平等交流和多元文化共存的理念。音乐教育丰富的文化内涵,既体现在音乐课程评价标准上,还体现在各个教学领域之间的联系和整合之中”。[1]《音乐课程标准》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学校进行美育教育的主要形式,也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改变以往的音乐教学课程模式,突破以系统性知识为中心的基本概念教学方法,将音乐的审美过程贯彻始终,以素质教育作为音乐课程目标,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以这一目标为立脚点,根据音乐独特艺术的特征,审美体验和价值定位发展创造性的价值,将社会交往以及文化传承几个方面相结合,对中小学音乐课程进行传承和发展。
2.1.2关于音乐课程评价的目的
判断课程价值是否具有整体概念并体现了教学的教育性,即是否在课程中表达了有效性、科学性、适用性、育人性、启发性和思维发展创新性六性。是否有利于学生在认知情感和技能等方面的提高,以及在民族素质要求上、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上和培养正确的自然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等各个方面的全面发展。是否适合采用该音乐课程方案地区的省情、市情以及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在一纲多本的政策下,是否比同类课程的其他版本课本或方案更佳。同时,为改进课程作出决策。通过课程评价过程发现课程中所存在的问题、缺陷和不足,并分析其形成的原因,从而对课程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改作出决策。
2.2音乐课程评价基本原则
“音乐能诱导学生的生理和心理,从而引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在活跃的音乐环境中,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和创作灵感,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2]使不同领域音乐元素在学生身上得到集中的反映,为学生创造性的发展提供可实现的途径。比如:在欣赏音乐作品时能产生丰富的联想和独特的见解,表现出音乐作品对情感和意境的体会,从而进行相关的艺术创造,在综合化艺术表演中将不同艺术门类之间进行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