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器乐教学中的突出:“以兴趣爱好为动力”的理念
2011版《新音乐课程标准》中提出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鼓励音乐创造、重视音乐实践等前卫的音乐教育理念[ ]。其中“以兴趣爱好为动力”是音乐新课标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基本教学理念。作为一名专业的音乐教师,要想使音乐教学成功,使学生能真实地感受到音乐的魅力,就应当引导学生热爱音乐、体验学习音乐的乐趣,从中获得学习的内驱力,进而推动他们不断探索并且获取新知识、新技能的兴趣和爱好。
特别是在音乐教育体系中的器乐教学,教师应该通过创设情境、技巧表现等手段来引导学生感知、体验与想象音乐,在器乐演奏中提高学生对音乐学习兴趣,使他们能够主动喜爱音乐,增强自己的手上能力。当我们在现实的教学中采取兴趣诱发式教学。比如在进行器乐竹笛教学时时,个别教师在教学时会先示范演奏一曲,然后立即让学模仿学吹,吹不会就反复地教,直到吹会为止。而这样的反复式器乐教学就会使学生对器乐教学课失去兴趣觉得很难、很枯燥,进而失去信心。如若在器乐教学中教师能创设情境、善于引导学生,我想这个难题便会迎刃而解。我们不妨先拿出竹笛,吹奏一曲学生熟悉并且喜欢的优美歌(乐)曲的主旋律,如《俩只老虎》《小星星》《粉刷匠》等,然后引导学生哼唱其旋律、简单互动提问,在此过程中插入对竹笛的音阶指法、构造、发声原理以及演奏方法的简介,并鼓励学生认识到学竹笛等器乐并不是难事,只要认真练习,就一定能成功。通过这一种方式,激发了他们主动学习并且演奏乐器的兴趣。
4.3 器乐教学中的审美性体验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何为教学中的审美呢?是指“客观存在的审美对象在人们头脑中的反射和能动的反映,一般通称为美感”。那狭义的美感,专指审美感受。即指具有一定审美观点的主体,在接受美的事物刺激后,所引起的一种综合性的感知、情感、想象、理解等因素的复杂心理现象。音乐审美性就是以音乐感知、音乐情感体验与审美评价为基本环节的教学活动。而音乐审美表现的一种重要教学手段就是器乐教学,器乐教学中的审美因素也有许多,比如说感受力、想象力、创造力、鉴赏力、理解力以及亲和力等许多方面,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无形的影响着他们对音乐的审美能力的发挥。教师在器乐教学的过程中结合富有意境的乐曲和音乐的内容融合,也就越能感染到学习的人。音乐作品都必须通过人的演绎才能展示和传递,其价值才能更好的体现。器乐教学是学习音乐的主要内容之一,属于实践性很强的音乐学习领域,感受其艺术给予人的一种审美愉悦、享受和评价,同时在精神上作用于人,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而器乐教学的审美性过程,是人类的文化活动和精神活动的整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