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的工作和活动中,该以组织名义出面不能以个人名义出面,该由集体研究不能个人擅自表态,不允许用个人主张代替组织的主张、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的决定。
七、发扬内民主和保障员权利
内民主是的生命,是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要坚持和完善内民主各项制度,提高内民主质量,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章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内民主、破坏内民主。
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的各级委员会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凝聚智慧和力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必须尊重员主体地位、保障员民主权利,落实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员平等享有章规定的员权利、履行章规定的员义务,坚持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内一律称同志。任何组织和员不得侵害员民主权利。
畅通员参与讨论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健全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等制度。的各级组织对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应该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员意见,员有权在的会议上发表不同意见,对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推进务公开,发展和用好务公开新形式,使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内事务。
内选举必须体现选举人意志,规范和完善选举制度规则。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选举人依照规定自主行使选举权,坚决反对和防止侵犯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现象,坚决防止和查处拉票贿选等行为。
坚持的代表大会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提前或延期召开的代表大会。落实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行代表提案制,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委有关会议、联系员群众等制度。更好发挥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及委员作用。健全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畅通员表达意见、要求撤换不称职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渠道。按期进行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和支部委员会换届。
员有权向负责地揭发、检举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员有权在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员。组织既要严肃处理对举报者的歧视、刁难、压制行为特别是打击报复行为,又要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诽谤、诬告、严重失实举报的员,组织要及时为其澄清和正名。要保障员申辩、申诉等权利。对执纪中的过错或违纪行为,要依规及时纠正、消除影响并追究有关组织和人员的责任。
八、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必须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