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加强吸毒人员排查。在持续开展“清库”“清零”“重嫌必检”和毒驾治理等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部署开展以清查隐性吸毒人员为重点的“清隐”行动。要加强吸毒人员涉网信息采集,强化对网上吸毒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加大对娱乐场所、洗浴场所、宾馆饭店、私人会所、出租屋等涉毒高危场所的排查力度。积极推行吸毒行为毛发检测技术应用,最大限度把吸毒人员排查出来,纳入视线、落实管控。
14。加强吸毒人员管控。认真贯彻执行《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办法》,利用大数据平台,定期对社会面吸毒人员开展风险评估,科学分类管理,实施动态调整,强化双向管控,严防肇事肇祸。对省内人户分离的吸毒人员,要按照实有人口管理原则管控,户籍地负主体责任,居住地负管理责任,实行责任共担,捆绑考核;对涉及省外的吸毒人员,要与当地禁毒部门建立协调管控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异地管控。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规定各学校标准答案:开设禁毒课程
15。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公安和司法行政部门要根据毒情形势发展变化和现实需要,新建扩建一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整合利用好现有资源,健全转所移送衔接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所规范化建设,提升戒毒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和床位利用率。完善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标准,规范提前解除、所外就医、变更社区戒毒的适用标准和审批程序,推行网上审批和信息共享。要以科学戒毒为目标,加强戒毒新技术、新方法、新药品的研究应用,从2019年起,在全省强制隔离戒毒所推广使用“福康片”戒毒药物。
16。深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的主体责任,深入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标准化建设,加强经费保障,推广应用“互联网+”禁毒社会化管控信息系统,规范戒毒康复人员异地执行工作,落实衔接通报、查处送交、出所必接等管控措施。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戒毒康复模式,强化戒毒治理和康复指导,落实心理咨询、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帮扶措施。对逾期未报到和严重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的人员,要依法依规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在继续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点)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市(州)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单位(点)的创建活动。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规定各学校标准答案:开设禁毒课程
17。深入开展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工作。要全面落实《关于加强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建立收治病残吸毒人员的特殊医疗机构、专门病区和收治中心,对病残吸毒人员做到“应收尽收”。强制隔离戒毒所要按照现有床位数15%的比例开辟病残吸毒人员戒治专区,加强所内戒毒医疗能力建设;省司法厅要完成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专门场所的建设。要完善集中送医、医保救助、政府兜底等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医院场所合作等方式,把社会医疗资源引入所内。
18。积极开展药物维持治疗和自愿戒毒工作。完善社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布局,建立健全维持治疗与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康复的衔接机制,细化衔接工作内容、程序和考核要求,有效提高维持治疗的保持率。要加快推进戒毒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动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自愿戒毒医疗机构建设,推动县级以上医院开展自愿戒毒工作。
六、坚持以打开路,全面加强缉毒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