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
1923年6月12日至20日在广州召开。出席代表30余人,代表全国420名党员。
重要内容
对国共合作的方针和办法作出了正式决定,决定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实现国共合作。
历史意义
使中国党从比较狭小的圈子里走出来,在更广阔的斗争的天地中接受锻炼,迎接大高潮的到来。
中国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
1925年1月11日至22日在上海召开。出席大会代表20人,代表全国994名党员。
重要内容
指出无产阶级在民族运动中既要反对“左”的倾向,也要反对右的倾向;规定有三个党员即可成立一个支部。
历史意义
提出了中国无产阶级在民主中的领导权问题及工农联盟问题,对中国民主的内容作了更加完整的规定。
中国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
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在武汉召开。出席大会代表82人,代表全国57967名党员。
重要内容
正式提出党内实行民主集中制。
历史意义
选举产生了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中央纪律检查监督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在党的建设史上有重要意义。
中国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在莫斯科近郊五一村(兹维尼果罗德镇“银色别墅”)秘密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共142人,其中有选举权的正式代表为84人。党的二十大报告完整题目标准答案:C。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
重要内容
分析了大失败后中国的政治经济状况,明确指出中国仍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现在阶段的性质是资产阶级民主,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
历史意义
对中国根本问题做出了基本正确的回答,大体上统一了全党的思想,对中国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指出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这是党的工作方针的一次重要转变。
中国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召开情况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在延安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共755名,其中正式代表547名,候补代表208名,代表全党121万名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