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网络政治参与的特点
网络政治参与作为一种全新的公众参政形式并逐渐发展起来,离不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它主要是指公众通过网络这个全新的平台来倾诉自身的政治意愿和权益要求,并试图影响政府与其他公共部门的政治决策的方式与行为。[1]网络政治参与的主要方式为网络参政议政、网络民主监督和参与网络群体性事件。常见的表现形式有电子政务、网上投票、论坛讨论、微博发表等。网络政治参与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参与形式,有着其自身的特点_优尔+文'论:文;网www.youerw.com:
(一)参与方式的开放性
互联网是一个对全社会开放的公共场所,开放性是其根本特性。它能够跨越与突破传统社会结构的时空界限,形成一个去中心化、多层次的网络社会结构,它能够使身份地位不同、观点意见各异的网络参与主体以尽可能少的成本来获取信息资源,便捷地进行观点意见的交流,从而为公众的网络政治参与活动营造一个自由开放的环境。
(二)参与环境的虚拟性
互联网是一个完全虚拟的环境,它远远不如现实社会来得那么真实。网民们往往会试图掩盖他们在现实社会所具有的真实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民族、职业、教育背景等,或者加以修改捏造,给他人呈现出另一种其实并不属于自己的身份。这就使得公民的网络参与身份呈现出极强的隐蔽性和虚拟性,其他人无法根据自己已有的经验去判断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开放的网络空间使得各式各样的信息可以自由地向四面八方传播扩散而不受任何约束论文网。因而,在这样一个虚拟的世界里,大部分公众还是难以区分是与非,容易被一些表面现象蒙住双眼,被虚假信息所欺骗。
(三)参与资格的普遍性
正是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使得现实社会中的每个人在互联网这个平台上都是完全相互平等的。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每个网民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发表自己的见解,而不必受其他条件的限制与约束。网民只要轻轻点击手中的鼠标,便能对社会和政治领域内发生的事件进行判断与评论,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与想法,而他们自身却并不太多考虑这种意见与想法是否理性。网络政治参与也正是基于这种参与主体资格的普遍性才逐渐发展起来,它为公众提供了一个彼此交流的平台,降低了普通民众进行参政的门槛,也因而提高了公众的政治参与热情与信心。
(四)参与条件的平等性
互联网天然蕴含着平等精神,在互联网这个平台上,所有网民都具备一样的参政资格。他们具有平等的主体地位和政治权利,可以就政府的某项政策来交流讨论彼此的观点与意见,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与利益诉求。在现实社会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金字塔式的层级结构,而在互联网平台上却消除了这一现象,打破了现实社会中政治领袖们对权力的把控,使得普通公民众也能够获得相对平等的网络参政权,从而鼓舞了有志公民能够依法进行网络参政,行使其网络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