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形成
在新中国成立后中央开始加大对公务员的考核力度,并渐渐发现公务员考核制度是公务员全面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公务员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结合以往经验基础上,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逐渐形成。
公务员考核是指机关按照法定的管理权限,根据公务员法确定的考核内容、原则、方法程序,对所属公务员进行的考察和评价,并以此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和工资以及公务员奖惩、培训、辞退的依据和制度。[1]1978年我国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从这次会议可以看出中央对公务员制度中的考核形式更加重视了。1979年中央组织部提出了《关于实行干部考核制度的意见》,对干部的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廉这五个方面整体考核,同时采取领导和群众、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干部的整体办事效率,提高干部素质,改善干部群众在老百姓心中的原始作风。
邓小平同志曾说:“改革干部人事制度,主要是对以往的干部形式进行大转变,从干部的考试、录取、培训、考核、以及干部退休后的发展状况来进行改革。”但是具体的操作模式最根本的是要按照我国的公务员法来进行。邓小平同志也曾说过根据干部的工作成绩来判断干部的做事能力,以及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程度来对干部有赏有罚,有升又降。并且要求我们的干部考核制度要进行全面的整顿以适应科学而且严格的干部考核制度。[2]
(三)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发展
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如果还一直保持着公务员考核的原来风貌会阻碍国家公务员的整体规范,为了适应现代化,适应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整体大环境必须要对我国现行的公务员考核现状加以变化来适应现代化的潮流。1994年中央人事部发布了《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对公务员考核制度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和完善,从而使公务员考核制度纳入了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中。[3]这说明国家对公务员考核制度非常重视,对它持有很高的关注度。
二、我国公务员考核的原则和内容
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是我国公务员考核的三个主要原则。而公务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这五个方面,这其中工作实绩又是公务员考核的重中之重,客观公正是体现公平公正的公务员业务水平的重要途径,民主公开是对公务员工作情况的一个汇报,这三个都是我国公务员制度发展中促进我国现代化的重要原则。
(一) 公务员考核的原则
“公务员的考核,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国家公务员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成果进行全面地、系统地、定期和不定期的考察和评价。”[4] 我国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不仅领导要定期查看公务员工作的实绩,群众百姓也要加大对公务员工作的监督力度,使公务员干部的工作处于老百姓的监督之下,力求考核公开化、民主化。源[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1.客观公正
所谓“客观”是指对公务员的考核要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而不能凭个人的主观臆想来判断;要对考核者的思想作风、政治素养、业务效能等做出公正的、客观的评价,避免对考核者做出片面的评价。所谓“公正”就是对公务员的考核要按照法律条例来判断。只有做到客观公正,才能使考核者受到平等对待,中央组织才能知人善用,如果考核结果不公正就不能反映被考核公务员的整体素质,使得考核失去公平性和权威性。同时还会引起被考核公务员的不平,使公务员不能在工作中发挥积极性,激励功能就无法奏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