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广泛性
中国互联网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5年2月3日在北京发布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根据最新的调查资料显示,我国的网民规模已达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2]。这意着我国将近一半的公民都是互联网用户,网民来自社会的不同行业、领域、阶层,网民的人数众多、分布广使网民成为潜在的反腐主力军。
自由开放的网络平台使任何人都能表达自己独有的建议和看法,腐败事件一经网络曝光,会引起网民持续不断的关注,具有极强的广泛性。网络反腐最大程度地超越了地域带来的的局限,传播和影响的范围很广泛,容易引起网民的持续关注,最终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促使有关部门去调查处理被举报的腐败事件。
(四)时效性
以网络反腐事件为例,2012年11月20日,一段重庆北碚区原区委雷政富和一女子的不雅视频被曝光放到微博上,从案件曝光到最终处理仅用时63个小时,堪称是被微博秒杀,有关部门效率之高让群众拍手称快。
传统的举报方式经过一系列上访、登记、受访、举报等程序,费时且成效不大,很多时候举报者会担心把腐败线索交给政府部门,会不会石沉大海、会不会官官相护,所以民众在寻求一种新的发言途径,而网络恰好是这样的一个平台,它所有的信息都是公开并且透明的,一旦信息公开是不可逆的。网络上有“微博一转,围观千万”这一说法,任何一件腐败事件在网络上一经披露或曝光,会短时间内在网络平台上迅速被转发,信息迅速发酵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成为社会焦点事件,具有广泛迅速的影响力和传播效应,这会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从而促使相关部门对案件高度重视,迅速进行调查和解决,争取到第一时间调查掌握腐败线索和证据,同时也使被举报者难以使用权利或手段干预案件,让腐败分子没有时间销毁证据,政府大大提高了反腐败的工作效率。
(五)调动公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传统的反腐模式中,纪检部门和政府占据主导地位,有时民意得不到充分有效的表达,人民并没有体现出其国家主人翁的地位,影响了人民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而在飞速发展的新网络时代,网络反腐则是以一种官民交流互动的方式呈现,它给民众提供了一个参政议政的便捷平台,网民可以自由自主的参与到这个事件中来,在网络上就曝光的案件去评论、跟帖和关注,网民与反腐部门有一个直观的互动交流方式,网民通过这个平台畅所欲言的表达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也能广泛地听取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通报案件的调查进展,这大大改变了人民群众在过去的反腐败工作中处于的被动地位。让网民参政议政,不但是对民意的重视,而且实现了民众与政府部门的双向互动,大力推动了反腐工作的进行,同时网络反腐让网民看到了发现腐败和惩治腐败的希望。
二、网络反腐的成效
近几年网络反腐越来越被人们所熟知和运用,相继拉下多位贪官,可谓是小鼠标蕴藏着大力量。
(一)提供线索,使腐败行为被查处
2008年7月6日,王培荣网络举报“一夫多妻”徐州区委董锋案,7月17日,被举报人董锋被双规,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这被媒体公认为2008年网络反腐的标志性成功案例。
2009年6月,有网友在多个论坛爆料,广州海事法院以考察为由花费巨额公费出国旅游,实际上却是“就近”、“顺道”参观了当地的名胜古迹,考察结束递交的报告存在弄虚作假和抄袭网络资料的行为,对具体考察花费事项也无法说明,2009年10月15日举行的广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罢免了广州海事法院院长。网民数量众多、分布广泛,自动形成了一个强大的监督网络,不管被监督的对象在哪里,即使在国外,也逃不过网民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