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A的争端解决机制具有准司法的性质,从磋商到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调解,调停,最后可以就双方未解决的争端申请仲裁。良好的争端解决机制对于维护自贸区正常的经济秩序至关重要,是为经济合作保驾护航的有力法制保障。
中国自贸区建设现状
另外,FTA的争端解决机制包括缔约方之间的、投资者东道国之间的争端解决两种模式。中国与东盟、新西兰、智利自贸协议规定,缔约方之间争端解决,采用的是与贸易协议相同的争端解决机制,而中国与巴基斯坦、秘鲁、东盟自贸协定,除在正文文本中有贸易争端解决的章节,在单独附件中还专门规定了更为详尽的的内容,如《中巴仲裁小组规则》、《中国东盟争端解决机制协议》。中巴自贸协议中规定:缔约方之间关于投资协议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端应尽可能通过外交途径协商解决。中国-东盟投资协议第14条有关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的范围规定是,一缔约方与另一缔约方的投资者之间产生的,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或损害的投资争端;包括中国与新西兰、巴基斯坦自贸协定投资协议也规定,一缔约方投资者与另一缔约方之间,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在东道国境内的有关投资的任何争端,应尽可能在东道国磋商、谈判以及用尽该缔约国国内行政复议程序,仍不能解决时,可以选择在东道国的仲裁机构、法院解决,或提交“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解决争端。 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三、中国自贸协定(FTA)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
第一,中国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可供选择性。在中国自贸协定中,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类型包括:选择性的争端解决机制、适用WTO 的争端解决机制、国际的争端解决机制、原则性的争端解决条款 。中国自贸协定主要采用选择性的争端解决模式,即如果发生的争端涉及自贸协定下事项、缔约双方均为缔约方的其他自贸协定或 WTO协定下事项,起诉方可以选取争端解决的场所。可以选择双边自贸协定规定的机构或WTO规定的机构解决。如果起诉方根据某个协定提出设立专家组的请求,则应适用该协议中的程序来解决争端。
第二,中国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方式上的特点。在中国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的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