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提出的积极老龄化政策框架,主张老年人采取更加健康的生活方式,如果工作更长时间,并将退休时间向后推迟,并且在这以后依然继续积极地参加社会活动,将会使老年人自身保持身心的活力,从而实现自身在各个方面的独立自主;另外则是通过政府,社会,家庭包括老年人自身为其参与社会创造条件,使得老年人能够在各个方面能更好地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发展变化。
就我国目前的研究而言,老龄人力资源开发的研究大致有两种,一是从老有所为的角度对老龄人力资源开发开展了基本的理论研究。比较早的是“老有所为”的理论,该理论指出如果要比较合理的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就必须将老龄化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思想结合起来,指出中国的老龄化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优先对老龄人力资源的进行开发和利用[3]。
陶思敏、孙宏英则提出了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内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必须从思想观念上认同身体健康的且具备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是可供社会经济持续开发利用的人力资源发展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对老龄人力资源的开发力度,并且制定积极的可持续性开发政策,是实现我国人口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关键。
二是针对老龄社会问题,阐述老龄人力资源开发的意义并提出的相关政策和建议。如王树新、杨彦根据实际提出的关于开发老龄人力资源的策略构想认为老年资源是各项建设中不可或缺的。老龄人力资源不仅经验丰富,而且在素质和其他方面有年轻人力资源无法比拟的优势。有效发挥老龄人力资源在这三个方面的长处,可以给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积极效应,能够有效的缓解人口老龄化给社会经济方面带来的不利影响。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高龄化依然将进一步加速增长的态势[3],制定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安排好现在和未来阶段的老龄相关工作,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人口和经济能否又好又快发展的一件大事、要事[4]。
本文将针对镇江市老龄人力资源开发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一系列的对策和建议,对镇江市乃至全国各地区应对老龄化危机,解决部分老年人养老保障问题以及增加劳动力市场供给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5]。加强对老龄人力资源的开发,不仅可以解决养老问题,应对人口老龄化,而且能够提高老年人的自我保障能力,实现自身价值。开发老龄人力资源,不仅可以减轻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压力,还将成为社会经济增长的动力[5]。
1相关概念及理论
1。1 相关概念
1。1。1 人力资源开发
人力资源开发(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即“HRD”)的概念由美国学者Nadler提出,是指在现有人力资源的基础上的企业或组织,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结构的变化,调查、分析、规划、调整[5],从而提高组织或人力资源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效率的水平,实现组织的价值。
学者史密斯认为:“人力资源开发是决定一个程序的发展和提高组织中人力资源的最佳途径,并通过培训、教育、发展与领导行为和绩效为组织和个人的目标改进计划和生产力的实践。”
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内容包括三部分,发展组织、培训、职业发展和职业规划。
1。1。2 人力资源和老龄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习惯上称为劳动力资源,它既包括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男性是16-60岁,女性是16-55岁,除此之外也包括法定劳动力年龄以外(即男10岁到15岁和60岁,女55岁)具备实际参与社会性活动能力的人口。因此,从事有报酬的生产与社会劳动的老年人口;从事无报酬、半劳动或辅助劳动的老年人口;从事有利于社会和家庭活动的老年人口都可以称作是老龄人力资源[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