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我国在国外的建筑行业也得到了蓬勃发展,很多中国建筑企业作为承包商或分包商参与国际合作项目。虽然我国已经建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在我国建筑行业依旧处于事故多发状态,事故发生率和伤亡人数长期位居我国生产性行业的第二位。据统计,从2000年到2013年间,我国平均每年发生建筑工地伤亡事故625起,平均每年事故死亡人数1568余人。近些年来,虽然伤亡事故和人数呈现下降趋势,但年均死亡人数仍然有千人左右。因此对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模式进行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模式有重要意义。
我国从事建筑行业工作的人员近四千万,其中农民工比例占80%左右,他们的安全防护意识较差,岗前安全培训也未作到位[2]。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模式已经逐渐不能适应现在大型建筑工程的要求,传统安全管理模式必须向现代化科学化的安全管理模式转变,才能使安全生产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从整体现状看,建筑工地事故伤亡比例水平很高。从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提高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水平出发,我们需要结合国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思路和理念,研究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模式。
本论文将围绕新形势下国际合作性建筑工地,结合建筑项目的特点,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希望对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2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现状
建筑行业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支撑点,它的地位和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但是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一直是影响其发展的重要问题,由于建筑行业的施工是随着项目的地点变换而变化,建筑项目的类型也是多种多样的,这些都使得建筑工地施工的不确定性大大的增加。除此以外,我国的建筑工人普遍存在教育文化水平偏低,他们大多没有必备的安全意识,对于自身的安全防护主要是靠自己的经验,而且出现安全事故之后他们的文权意识很差,还有其他的种种原因,使得我国的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困难重重,建筑工地的安全事故也频频发生,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建筑业发展的绊脚石。
我国的很多建筑项目大都实施总包分包制度。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存在总包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项目的安全分包单位需向总包商负责,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商对现场的安全管理。而建设单位承担的项目的安全责任非常少,他们往往只关注项目的质量,项目进度以及项目的成本问题,因此施工单位经常迫于压力而赶工期,加快施工进度,项目的安全管理常常被忽视,更有一些项目的施工方,因为安全意识淡薄,在缺少必要的监管和相关的情况下,减少对安全管理的必要投入以降低项目的成本,使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大大的增加。
我国《建筑法》只在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3]。没有参照发达国家普遍实施的建筑项目强制保险制度。而且我国现在的保险市场不够完善,保险种类较少,保险费用偏高,无法满足建筑市场的需求。除此以外,我国还未形成权威的安全事故处理纪录系统,这使得事故发生后的理赔困难重重,相关各方的利益无法得到保证,最终导致参保积极性不高。很多企业都对安全管理抱有侥幸心理,没有投入必要的资源用于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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