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利益共享。一方面,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合作目标要分享利益(公共部门获取社会效益,私人部门获取投资收益),另一方面,还需要对私人部门潜在获得的高额利润进行调节,为维护社会效益最大化。各自获得自身利益是合作关系的前提条件`优尔^文*论[文]网www.youerw.com,如果没有这个基础条件,稳定的伙伴关系也不会持续发展。
(3)风险分担。合理分担风险是模式得以成功运行的核心和关键,这也是PPP模式与其他政府采购等形式的最大不同。在PPP模式中,双方的共同责任就是各自承担自己能够承担的风险,从而使风险降到最低。
2.1.2 PPP模式的分类
根据资产所有权、投资关系、经营管理权等要素来综合考虑,世界银行将PPP模式分为服务外包、承包协议、租赁、BT、BOT、BOOT、BBO和BOO八种模式。服务外包是指政府通过将一些特殊公共基础设施,以服务外包的形式交给企业进行经营;承包协议是通过政府与企业之间签订运营维护协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企业对基础设施进行运营和维护获取相应利润。通过引入企业能够提高公共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租赁是通过政府与企业间签订长期租赁协议,企业负责在承租范围内进行经营与管理,对基础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与更新,处交纳给政府相关租金后,企业可获得一定利润。建设转移模式是政府与企业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力及义务,企业进行融资并开始开发建设,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由政府对其项目进行回购,政府在其中要给予企业一定的政策优惠。建设转移运营模式是政府与企业通过签订协议的形式,由企业负责基础设施融资和开发建设等工作,待完工后转交给政府后,政府允许企业在合理范围内对公共产品进行运营,获得相应利润。
2.2 保障性住房的概念及分类
保障性住房主要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两限商品住房)以及政策性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主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政策制定、机制管理和户型选择上,由此呈现出保障性住房独有的特点。在政策制定上,政府向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中低收入家庭、特定对象中的住房困难户来提供社会保障性商品住房;向既不属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又无经济能力购买保障性商品住房的低收入家庭来提供公共保障性租赁房;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的居民提供廉租房。